【每周说法】这样买房,《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对于宅基地能否流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禁止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本案中,原告与被告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双方于2019年3月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同村买房却无法过户,法院: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禁止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本案中,王某和李某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据此,李某因合同取得的13万元应予退还,王某则应向李某...
20年前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房子还能继续住吗?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本案中李某并非案涉宅基地的村集体经济成员,不符合受让宅基地的主体身份条件,而李某和顾甲签订的协议书本质上就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该协议显然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受让主体必须为村集体成员的强制性条件,故协议应...
【龚州说法】农村宅基地房屋卖给外村人,合同有效吗?
林小峻法官解释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本案中,原告梁某、黄某夫妻作为买受人,不属于案涉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该《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经过林小峻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笔录。三被告当日履行调解协议内容,55万...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眉山这起宅基地买卖协议,有效!
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履行了合同义务此后被告的父母入住了该房并常年居住被告小唐夫妇常年在外务工回村后也经常居住在该房内原告转让房屋后在城区居住法院经审理认为老袁夫妇与小唐夫妇系同村人属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双方以买卖形式转让宅基地房屋的行为...
...仅有村干部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并不能认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2012年年底,在承包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高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重新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该合同有某村民委员会盖章以及时任村主任签字,进一步确认了转包行为(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故请求判令:1.确认高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于2012年年底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书》为有效合同;2.某村民委员会将案涉合同涉及的六间房屋及承包土地恢复原状。
【以案释法】农村宅基地卖给非本村人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2022年5月9日,原告经他人介绍,与陆某乙签订《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陆某乙自愿将其名下的位于开阳县龙岗镇某村一栋两层楼砖瓦房及其房屋宅基地(包括房屋背后属于陆某乙的猪牛圈)转让给原告,另送一块菜地给原告,转让价款为128000元。同日,因陆某乙名下无银行账户,双方商量后,决定让原告将转让款128000元通过...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宅基地的用地审批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利用等;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并对需求进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新...
村宅基地卖给非本村人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2022年5月9日,原告经他人介绍,与陆某乙签订《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陆某乙自愿将其名下的位于开阳县龙岗镇某村一栋两层楼砖瓦房及其房屋宅基地(包括房屋背后属于陆某乙的猪牛圈)转让给原告,另送一块菜地给原告,转让价款为128000元。同日,因陆某乙名下无银行账户,双方商量后,决定让原告将转让款128000元通过...
【新火·启明】同村买卖宅基地是否违反“一户一宅”原则?
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履行了合同义务此后被告的父母入住了该房并常年居住被告小唐夫妇常年在外务工回村后也经常居住在该房内原告转让房屋后在城区居住法院经审理认为老袁夫妇与小唐夫妇系同村人属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双方以买卖形式转让宅基地房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