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费、住宿费怎么交?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通知来了
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问题的预警要求,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就做好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发布通知。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防控疫情延迟开学期间在全省中小学...
官宣!疫情期间的学费怎么退?重庆发布各级学校退费标准
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幼儿园未开园复课期间,不收取保教费,若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学期收取的,应将对应收费标准按5个月折算;经批准开园复课后,收费、退费办法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
...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6.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东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
【民法典解读】重温《民法典》77处变化
(2)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切实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减租政策国有企业落实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是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体现;是落实稳经济大盘、保...
疫情期间孕产妇分娩怎么办?国务院早有通知!
鉴于西安疫情的严峻形势,严格执行防控政策无可厚非,但疫情之中的孕产妇、危重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怎么办,其实国家早有答案和操作指导(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2020年2月8号,国务院发布相关通知,提出了一系列非常具体的要求和应对措施,总的原则就是人性化、精细化,不能"一刀切"!1月1日,西安封闭管理已经10天,按理说,针对孕产妇或者...
关于疫情封闭期间减免停车费的通知!乌鲁木齐车主注意!出行有新变化
关于疫情封闭期间减免停车费的通知!乌鲁木齐车主注意!出行有新变化来源/综合新疆网、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交警@乌鲁木齐车主出行新消息来了!赶紧看↓1.这条道路通行有变根据东进场高架道路工程的施工需要,10月30日零时起将对乌鲁木齐市冬融街(净水路至环园路之间路段)进行围蔽施工,对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进行...
...局关于印发《安阳市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租减免实施细则》的通知...
(1)对2020年1月27日以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疫情期间继续承租安阳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个月,减半征收2个月房屋租赁费。本细则所称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所属对外出租的经营性土地、房产。(2)鼓励其他资产类经营用房业主适度减免疫情期间中小微租户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
为了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免政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中小企业的,免除2020年2月和3月的房屋租金。二、适用范围(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行为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落实
三、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按照《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0〕1号)相关规定执行。四、省属企业本级要严格落实房租减免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各级企业房租减免事项的管理、审核、督促,按照相应工作流程做好减租工作;各市国资委要指导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