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全知道:条件、手续一步不落,助你轻松搞定!
5.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这一批准书是农户合法使用宅基地的依据。6.县级政府备案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这一步骤旨在确保宅基地...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
主要任务是:以赵紫阳总理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经济建设十条方针作指导,认真研究目前农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讨论如何进一步从方针政策、组织领导、规划建设和管理法规等方面采取措施,刹住乱占滥用耕地之风,实行综合开发、综合建设,把农房建设引向有领导、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
绛县明确: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 新申请不超200平方米
村级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要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制定宅基地分配方案,将宅基地分配和申请审核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事项,制定符合本村的村规民约,开展宅基地资格认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村民宅基地用地建房事项,做好宅基地收回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村民宅基地申请材料是...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
主要任务是:以赵紫阳总理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经济建设十条方针作指导,认真研究目前农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讨论如何进一步从方针政策、组织领导、规划建设和管理法规等方面采取措施,刹住乱占滥用耕地之风,实行综合开发、综合建设,把农房建设引向有领导、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
《吉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建设农村住宅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建房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建房村民申请、村...
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101号...
《关于做好报送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情况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宅基管理,指导镇街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健全优化宅基地审批流程,全力保障村民住宅合理用地,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合法住房,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等,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合规用地建房...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
(4)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业农村部:要着力抓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六个坚持”的贯彻原则。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行动,以谋细抓实农村改革重点任务的实际行动,迎接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要着力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重点任务。要...
涉农村等重要问题,这场会议把底线红线说明白了! || 长虹卧波
01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主持召开全国农业农村系统政策通气会,强调农村政策法律底线红线。02会议提出,农村宅基地只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使用权,严禁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取得农村宅基地建房。03同时,农村宅基地改革要稳慎推行,不允许买卖,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馆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馆陶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规范管理...
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集体代表会议讨论,对申请人申请资格、申请理由、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等情况进行初审。获得半数以上通过的,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宅基地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建筑风貌等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初审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