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北京市某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变更公房承租人职责检察监督案
从避免程序空转和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角度,检察机关积极同某区政府、区房管局进行沟通,并向区房管局发函,督促其研究解决案涉房屋承租人变更问题,有效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权。某区房管局采纳检察建议并回复,虽然案涉东房公有产权变更至个人名下的原因很难查清,但这一问题确实影响了公房承租人的使用权,拟按照相关政...
公房拆迁补偿到底该给谁?
(1)原承租人一直健在,并且在征收时未变更过公房承租人姓名,那么承租人就是原承租人,拆迁补偿应给原承租人。(2)原承租人在征收前已死亡,但其生前承租的房屋还一直由家人、亲戚居住,并且承租人已经由原承租人变更为了现在的承租人,那么拆迁补偿款应归现在承租人所有。(3)原承租人在征收前离世,公房由其共...
父母去世如何变更公房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2、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3、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4、没有其他住房5、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马颖秋律师表示,大哥符合变更承租人...
为民办实事丨丧夫后申请公房承租人变更遭拒,女子的烦恼在法院解决了
云法庭主持调解,原告当庭撤诉。之后,承办法官主动核实了被告的履责情况,原告提交的公有住宅变更申请办理完成。近日,四中院行政庭吴薇法官在一起公有住房行政处理案件中,通过主动释法说理,促成原告和被告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双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公房承租变更被拒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原告兰女士和吴先生登记结婚。
天津市发布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过户申请变更承租人的放宽条件主要有:(一)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配偶、子女也可以申请过户。(二)承租人死亡时,户籍在承租人承租的公有住房内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亲属,经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同意,共同签订同意过户协议书,公证后也可以申请过户。(三)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仅...
天津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应该如何办理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工作程序:受理窗口查验转、受让双方及同居人口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有住房租赁证(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查验后填写《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勤填写《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登记表》及《公有住房所在单位同意转让书面证明》,并由转让人持产权单位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到...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条件解释
理由是根据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城市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有关问题的复函京建函(2010)230号为说法内容如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贵院京二中法函(2010)13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2000版)第七条“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起止时间。“...
姐弟告崇文区政府变更承租人被驳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房管所在黄女士侄女提出变更承租人申请后,经审查所作仅有其一人符合承租该房条件的认定是正确的。母亲去世前后,黄女士姐弟户籍均不在该公有住宅房屋内,因此,一审判决认定二人不具备承租该房条件、原房管所变更该房承租人的行为并未侵犯其二人的公房承租权;由于其姐弟不具备承租该公有住宅房屋的...
公房承租人去世,同住配偶居住权益应当如何保障?丨涉民生典型案例...
公有住房管理人在变更承租人时,应保障原承租人家庭成员的居住权益公房配给制度主要是为保障承租人家庭成员的居住利益,公房管理公司在原承租人去世后,重新指定承租人时应当尽到审慎义务,对户口在册人员进行审查的同时,也应当对户口虽不在册但长期居住在内的人员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从中指定新的承租人。脱...
公房承租人去世,非本市户籍的同住配偶能继续承租吗?丨涉民生典型...
公有住房管理人在变更承租人时,应保障原承租人家庭成员的居住权利公房配给制度主要是为保障承租人家庭成员的居住利益,公房管理公司在原承租人去世后,重新指定承租人时应当尽到审慎义务,对户口在册人员进行审查的同时,也应当对户口虽不在册但长期居住在内的人员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从中指定新的承租人。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