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屋遗嘱纠纷案例:继承律师解析遗产分配,遗嘱效力的纠纷
但苏某去世自始至终,继承人均未对苏某的遗产进行继承;金某鹏留下公证遗嘱A号房屋部分内容无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第二,A号房屋属于苏某遗产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屋购买后登记在金某鹏名下,但房屋购买时使用了苏某41年的工龄,所对应工龄价值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应当由继承人即金某鹏、金某凤及金...
老人再婚立遗嘱允许配偶享有房屋居住权,法院:继承人有义务配合
遗嘱所设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生效,因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者负有配合及时完成居住权登记的义务。本案中,老年人再婚情形下,去世方常在遗嘱中作出将房屋所有权留予与前配偶所生子女、并为再婚老伴设立房屋居住利益的安排,明确了再婚丧偶老年人可基于去世配偶遗嘱取得房屋居住权。编辑杨海校对李立军...
老人房屋拆迁,安置房未办证遗赠给孙子,引发的继承纠纷解析
李母去世时李父还健在,李母的40平米按法定继承分,李父在80平米中享有50平米,我、李华、李兰各享有10平米,我同意我继承的李母的10平米归李昊,李父对于该房屋的份额经遗嘱确定归李昊。李昊对该房屋享有60平米份额。李兰辩称:我哥嫂李云夫妇和侄子李昊都孝顺我父母,我心甘情愿将我在该房屋中继...
杨律师力促放弃遗产继承声明有效,助当事人保住900万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
老人去世后 房产谁能继承、居住?北京一中院三年多来涉老案件中...
法院认为,杨老先生在遗嘱中写明再婚老伴可取得的是“永久”性居住权利,而非“一时”性居住权利,且依据遗嘱内容,只有符合特殊情形时,遗嘱继承人小杨才可依法处分房屋。说明刘阿姨在居住使用期间可排除房屋所有权人的干涉,从而使得该居住使用权利具有“物权”排他性特性。最终法院判决该房屋由刘阿姨享有完全居住权...
重病老人代书遗嘱只签了一个字,法官释疑为何遗嘱有效
张老太去世前立代书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两个女儿,但遗嘱其签名处却只签了一个“张”字,为此其夫坚持认为该遗嘱无效,要求法定继承(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记者11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官认为该代书遗嘱签名虽然不规范,但经审理最终认定老人遗嘱有效。张老太去世前,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其上写明“立遗嘱人”是张老太,“...
学法时习之丨涉及居住权、赡养、遗嘱设立...这些涉老纠纷法院怎么...
遗嘱所设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生效,因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者负有配合及时完成居住权登记的义务。老年人再婚情形下,去世方常在遗嘱中作出将房屋所有权留予与前配偶所生子女、并为再婚老伴设立房屋居住利益的安排,本案明确了再婚丧偶老年人可基于去世配偶遗嘱取得房屋居住权。赡养义务应设置上限吗?李某甲与李某乙系...
父母去世,子女争夺遗产,律师解析房屋分割纷争。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涉案房屋属于赵母、赵父的夫妻共同财产,赵文、赵刚主张依法定继承涉案房屋,赵刚则抗辩赵母、赵父留有遗嘱,主张依遗嘱继承涉案房屋。为此,赵刚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1.加盖有某单位公务员管理科公章,向北京市某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信(一),主要内容为赵父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
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侄子可继承一半房产,老伴不认可
(1)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分配顺序上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对协议双方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反悔。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
获得独自继承遗嘱后又签平分房产证明书,法院:遗嘱失效
法院最后根据法定继承,参考生前对老人的照顾情况,判决照顾老人较多的两个儿子各自获得老人所留房产30%的权益,另外两个儿子各自获得20%的权益。法官提示:若被继承者有明确的继承意愿,应订立明确的遗嘱针对此案呈现出的法律问题,例如“遗嘱究竟如何订立才能合法有效?”“对于法定继承,法律是如何具体规定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