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追讨股权转让款新进展:仲裁申请被受理 涉及金额超38亿元|...
公告显示,公司请求上国仲裁决股权购买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并支付本案的律师费200.1万元,合计金额共38.59亿元。同时,永辉超市还请求上国仲裁决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方集团”)为前述款项承担...
永辉超市追讨股权转让款 高负债下经营转型仍面临挑战
但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名创优品对永辉超市的股权收购尚未完成,相关事项依然存在不确定性。王国平表示,对于永辉超市而言,经营上需要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同时,裁撤亏损门店及业务,尽量减少不必要开支,在门店调改方面,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关闭低效门店降低负债率。清晖智库创始人宋清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
3个“小目标”逾期未付,王健林被永辉超市连带追责
公告指出,该次调整方案的原因是,“因购买方目前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其正积极处置资产以回笼资金用以支付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同时,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支付方案并补充王健林、大连御锦实际控制人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
王健林涉入!永辉超市“公开催款”3亿元股份转让款,仲裁申请被受理
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了上文中的《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8.39亿元共分八期支付(具体为第三至第十期),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约定付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约定付款金额为3亿元。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
永辉超市:买方3亿元股权转让款未按时支付,已向王健林等担保方追究...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根据《补充协议》,购买方未按照补充协议所约定期限向永辉超市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的,永辉超市均有权通知后续未付转让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购买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应付未付款项的6%的加速到期违约金。同时,若购买方违反《转让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永辉超市有权要求担保方全体或任何一方为...
出售万达商管股份未收到相关转让款项 永辉超市公开“追债”
截止公告披露日,永辉超市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永辉超市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
永辉超市因未如期收到股权转让款起诉买方 王健林被追究连带责任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张亚云实习生李诗雨)永辉超市10月10日晚间公告称,由于买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御锦”),未在约定时间内,向该公司支付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商管”)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已经发函要求对方立即付款,并将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及王健林等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突发!大连富豪孙喜双旗下公司违约,永辉超市讨要3亿元转让款...
按照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至目前,永辉超市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永辉超市称,公司已向大连御锦及相关担保方发出加速到期通知,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永辉超市:尚未收到第四期3亿元股权转让款,购买方大连御锦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及时履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3年12月13日,永辉超市公告称,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拟向公司现金购买公司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88699998股(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数),占万达商管总股本的1.43%,转让价格为45.3亿元。
王健林被连带追责 3亿股权转让款逾期,永辉超市提仲裁追讨
对此,永辉超市迅速行动,向大连御锦及其担保方——包括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发出了加速到期的通知函,要求立即清偿欠款并执行连带保证责任。公司还决定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法律手段追责。鉴于此股权转让协议面临的履约不确定性,永辉超市承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事态进展,同时提醒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