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应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
在强化民营经济刑法保护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通过将个体工商户解释为我国刑法第271条中的“其他单位”,将个体工商户雇员作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可以职务侵占罪论处。首先,从体系解释角度看。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职务侵占罪中“其他单位”的界定方法
由于民法典是我国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其关于民事主体即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规定,无疑是确定职务侵占罪中“其他单位”的重要依据。其次,从刑法解释看,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应当保持实质同一性。从职务侵占罪的罪状表述看,“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
新公司注册资本/过渡政策30问
依据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三种职务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约定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新《公司法》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调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两种职务,放宽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范围,董事会中董事长以外的其他董事,也可以根据章程约定的方式...
案例研究 | 最高法指导案例:雇员利用职务之便将个体工商户的财产...
我们认为,个体工商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所规范的,属于个人投资经营,用个人财产承担责任的特殊民事主体。首先,个体工商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提到的个人独资企业有所不同,它不属于企业;其次,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法律上之所以不同于自然人,其中一个特征就是,个体工商户既可以...
个体工商户雇员携巨款潜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张某为某市鸿运托运站(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员工,负责向各托运货主代收托运货款。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期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共将代收的130万元货款占有已有,后携款潜逃。该托运站老板李某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以该托运站注册为“...
个体工商户所聘员工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2、工商个体户不具有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判定工商个体户是否具有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资格,关键要看他是否具有“单位”身份。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除此之外,其他人员则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很明显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公司或企业,那么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其他单位”范畴...
对职务侵占罪主体外延的再探析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张某正是利用了自己经手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实施犯罪,因此张某的行为就不只构成普通的侵占罪。综上,笔者认为个体工商户应属于《刑法》对于职务侵占罪中规定的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的雇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当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张某应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基本构成及辩点梳理
(一)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2003年2月20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张建忠利用其任佛山市禅城区红太阳不锈钢加工厂(以下简称红太阳加工厂)司机的职务之便,在该厂安排其独自一人开车将一批价值人民币87840.2元的不锈钢卷带送往本市源鸿福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之际,将该批货物擅自变卖他人,并弃车携变卖所...
刑事律师必须掌握的职务侵占罪无罪裁判要旨及17个有效无罪辩点
(1)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单位”相关案件1徐某职务侵占案——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2014)临刑初字第331号判决书裁判要旨本院认为,案发时,抚州金巢区皇家至尊娱乐中心系筹建中的个体工商户,后注册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此时被告人徐某已退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普法讲堂 | 100个法律常识,建议收藏!
9、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10、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由法人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只要相对人不知道其实际权限的,该合同对法人仍然有效。所以,选聘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