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6、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7、监督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8、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9、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权;10、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物业的安...
业主更换物业的流程是什么?这些流程如何确保顺利进行?
选定新物业公司后,业主委员会需与新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费用结构、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法律保护。4.交接工作在合同签订后,新旧物业公司需要进行详细的交接工作。这包括物业资料的移交、财务账目的清算、员工队伍的过渡等。为确保交接顺利,业主委员...
物业费的标准是什么?
权利: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构成和使用情况,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以及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义务:业主有义务按时支付物业费,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以及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了解物业费的标准和相关因素,有助于业主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房产,确保小区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合理的物业费标准也是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重...
【以案释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什么?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吗?
因此,为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只能暂时“剥夺”业主自主选聘物业的权利,开发商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已经存在的第一业主,所以,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应当适用于全体业主,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当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购买物业后就直接关系到业主的...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第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坚持党建引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行使合法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第四条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发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公告、通知、决定和信息。倡导通过政府部门搭建的公益性业主大会投票平台进行业主大会表决。
解读《民法典》物权编 || 897与法同行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对于成立业委会有哪些规定?答:《民法典》物权编第六章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
地方立法“不交物业费禁止竞选业委会成员”规定被叫停
《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享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并享有被选举权。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什么是业主
业主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房产的权利,包括居住、办公、出租或经营等;对房产进行改造、装修或扩建的权利,前提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出售、转让或抵押房产的权利;参与物业管理,对小区的公共事务进行决策的权利。同时,业主也需承担以下义务:按时缴纳房产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六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裁判要旨
其次,在全体业主未经法定程序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下,即使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但业主委员会这一载体、手段、形式仍然存在,且从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权利义务纠纷解决这一目的看,业主委员会及成员的存续之法律效力仍应当予以认可,否则,不利于全体业主整体利益之维护,也不利于物业管理秩序稳定,势必...
业主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所谓业主监督权,是指业主为维护自身或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通过一定的方式,对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或其他业主等进行监督的权利。业主监督权的边界如何认定?当业主监督权与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发生冲突时,两者如何协调?本文主要讨论小区业主因行使监督权而发表相关言论,即业主的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其他民事主体名誉权的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