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
船舶开航后,一般而言,承运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卸货港交付货物。如果因为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承运人无法在原定的目的港卸货,承运人应当和货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除合同有明确约定外,承运人在充分考虑托运人或收货人利益,就货物保管作出妥善安排并履行通知义务后,有权选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货。
指导性案例230号:新某航运有限公司诉中国机某国际合作股份有限...
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完成交付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取货物。在收货人没有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或者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因目的港无人提货导致承运人损失,应当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托运人包括两种:一种是“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
首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海事审判专题指导性案例
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完成交付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取货物。在收货人没有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或者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因目的港无人提货导致承运人损失,应当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托运人包括两种:一种是“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
最高院首次发布七个海事审判指导案例|船舶|海商法|承运人|海事...
契约托运人是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对于货物在目的港能够被收货人提取负有责任,对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而实际托运人不是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只是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人,收货人也并非由其指定,不应对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虽然...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多部法律草案
此外,适当提高船舶所有人、海难救助方对相关海事赔偿请求的赔偿责任限额,适当调整海上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适应航运单证电子化实际需要,修订草案增加“电子运输记录”一节,明确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运输记录与运输单证具有同等效力;承运人和托运人协商一致可以签发、使用电子运输记录;...
中国法院网-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三是强调充分贯彻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法律原则,进一步增强沿线各国当事人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心;四是首次提出推动缔结司法协助协定和积极倡导开展司法协助互惠的建设性意见,展现我国在“一带一路”法治化进程中的引领作用;五是强调探索创新查明和适用外国法的工作机制,推动...
关于证据审核与认定的77则参考案例
专利权人主张以侵权获利计算损害赔偿数额且对侵权规模事实已经完成初步举证,被诉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有关侵权规模事实的相应证据材料,导致用于计算侵权获利的基础事实无法确定的,对被诉侵权人提出的应考虑涉案专利对其侵权获利的贡献度的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支持。
7月起,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生活_腾讯新闻
一是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
广东高院首次发布海事审判典型案例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本案就我国海商法关于托运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申报义务进行了深入释法析理,明确了托运人准确申报和妥善包装等义务的认定标准。一方面要求托运人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依法保护托运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受到国内外业界的广泛关注,裁判文书的充分说理有效增进了各方对我国海事司法的了解,彰显我国海事司法的公信力和国际...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_ 法律法规规章 _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