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合同订立规则重述 | 北方法学202405
目次一、合同成立要素规则之融贯性二、合同成立时间规则之一致性三、要物合同中物的交付之性质四、预约合同成立之一般条件五、报批义务的理论基础与责任性质六、格式条款订入合同之路径七、职务代理中表见代理之适用余地八、单方保证函之保证合同效力九、结语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效力发生的基础,1986年《民...
刘欣睿|论大型数字平台格式管辖条款的效力——基于“诉讼常客...
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认为提供格式条款的网站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认定格式条款无效。
网络合同中格式条款适用的现状、问题及规制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然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经营者在合同拟定时往往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往往试图模糊自身的义务或克减消费者的权利...
最高院:关于格式条款提示与说明的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第497条亦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规定为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即从合同效力的角度看,“排除或者限制对方权利”也是事关交易对方重大利益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在订立合同阶段,即使是格式条款合理地“排除或者限制对方...
App软件“免费试用”乱象的法律规制
软件运营商在应用软件中严格遵守“知情-同意”规则。同意的前提是知情,由此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规制:一是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规定,要求软件运营商在宣传产品和用户注册过程中严格遵守“知情-同意”规则,在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明确提醒消费者试用期结束后所应支付的...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第10条第2款规定,说明义务是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按照对方的要求,就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异常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对方作出通常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其已尽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三)对合同编通则“合同的效力”规则的完善...
预付式消费及押金制度的规则理解与适用
此类合同的签订及内容均应当受到《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则的约束。其一,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针对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经营者负有提示注意和说明的义务;若是未履行,消费者可主张相应格式条款未订入合同,不得适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亦明确指出了发卡企业应当公示...
纪正坦|个人信用信息跨境流动的规制困境与化解进路
然而,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得征信主体经常采用人脸识别、格式条款等较为隐蔽的方式“取得用户同意”,导致“知情同意”规则名存实亡,侵害了用户的知情同意权。在采集范围上,《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4条采用了否定列举的方式,以“绝对禁止+限制采集”划定范围。然而,这一规定仅能缩小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不能对...
【学术研究】法商研究 | 张艳:企业数据交易模式的构建
实证研究表明,与黑名单相比,灰名单被视为更加不可或缺,众多国家将灰名单与一般性规则的搭配视为规制数据交易合同格式条款的首要选项。在数据交易情形中,灰名单中涵盖的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允许一方以严重损害另一方合法利益的方式获取与使用数据,(2)允许一方以其他来源与质量标准的数据取代合同中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第九条合同条款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仅以合同系依据合同示范文本制作或者双方已经明确约定合同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事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一方仅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