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力行版权保护工作,用心绽放文字之美
字由软件2024年,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2024首都版权之夜"上,汉仪股份被被授予"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的荣誉称号,此次授牌是企业30余年来推动版权保护工作的见证。保护版权,人人有责,汉仪股份在版权保护领域深耕发展,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力量,面向未来,汉仪股份将始终不忘初心,为推动国内版权保...
王颖|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法规制
受到人类作者中心主义主张的影响,在承认人工智能作品的表达外观的前提下,将其置于现有版权法框架进行观察,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问题只能导向一种粗糙的工具论解释: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符合表达外观的要求,属于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人工智能只得作为人从事创作所用的工具,故而唯一参与机器操作的主体即成为作品的作者。沿着这一论证...
生成式AI与版权保护:问题、争议与思考
最终,法庭基于“版权法仅对自然人进行财产权激励”“版权法秉持的基本原则是‘作者身份’等同于‘人类创作’”“联邦最高法院仅支持自然人创作的内容构成作品”三点理由,重申了美国版权法“只保护人类作者身份,不对纯机器生成内容加以保护”的论断,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二)国内争议:需证明人类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创...
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打通“最后一公里”
8月29日,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保护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以此为契机,为提升社会各界尊重原创、保护文字版权的意识,在文字版权保护工作委员会指导下,阅文集团联合人民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传统出版社,掌阅、中文在线等数字内容版权方,以及QQ浏览器、百度搜索、搜狗等搜索引擎、浏览器平台,共同发起“文字版权保...
出版新书前必须了解的版权知识
四、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需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这里只讨论文字作品(如小说、诗词、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独创性指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且具有创造性,创造性过低不受保护,如临摹名人字画因与原作差异小、创造性不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可复制性指作品可用有形形式复制发行并流通。需注意...
屠画|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独创性认定的国际版权法经验与中国本土镜鉴
但并非每一篇传达信息的文字都能因此具有独创性而受到法律的保护(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由此可见,版权法保护的“独创性”并非作品背后的思想或是劳动,而是富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表达,因而涉案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以获得版权法的保护。4.日本日本坚持以作者权为核心的大陆法系著作权理论,其著作权法第2条第1项规定著作权的客体应符合“表现...
...网站和驻站作者持续更新数据,通过完备的数据保护和版权保护...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拥有超过60TB的正版数据,含文字/音频/视频多种类型,覆盖小说、科普、社会等多个品类,通过文学网站和驻站作者持续更新数据,通过完备的数据保护和版权保护体系放大数据资产价值。目前,公司已跟多家模型公司签署数据内容合作合同。
著作权普法与文学表达“相逢” 《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
《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以下简称《创作之伞》)被列为中国作家协会2023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由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李燕燕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共同撰写,是一部以长篇报告文学形式反映著作权保护题材的纪实作品。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成为会员离不开的“版权之家”
这一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版权工作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让权利人利益最大化、促进产业发展的宗旨,充分发挥文著协的法定职能和专业优势,不断开拓创新,积极破解难题,在服务国家、服务会员、服务产业、服务社会方面作出积极...
报告文学《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研讨会在京举办
《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是国内首部聚焦文字著作权保护的长篇报告文学,作者为重庆市作协副主席李燕燕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全书11章20万字,以平实通俗的文学语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完善为主线,通过经典案例和采访,由浅及深地解读剖析著作权法的关键条款和社会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