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本案裁判对于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反垄断司法职能作用,科学界定相关市场、精准识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实现反垄断法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的立法目的,具有积极意义。3.“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案——反垄断行政处罚后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及损害赔偿确定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海...
反垄断,最高法最新发布
紧扣民生福祉,发挥司法反垄断职能作用。最高法发布的4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固定商品价格及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搭售商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涉及餐饮、数字电视、民用天然气、蔬菜批发等民生行业。本次发布的“米线生产商”横向垄断协议案、“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
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7章55条严打垄断行为
阐明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适用一是:明确药品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适用,包括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具体情形等。二是:加强联合惩戒机制,对执法中发现的其他药品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行业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作出处理。结语近年来,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
反垄断法时隔13年首次修改:强化监管的关键一环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通过竞争法尤其是反垄断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标配问:反垄断法在经济领域具有很高的地位,它的立法意义是什么?孙晋:垄断、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大敌。通过竞争法尤其是反垄断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对垄断、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
《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四)药品经营者,是指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指定的中国境内代理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药品研制机构,视同药品经营者。第三条基本原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展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坚持以下原则:...
最高法:未来反垄断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将更加务实高效
郃中林介绍,反垄断法的实施有所谓的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两种途径(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在我国,公共实施主要是指反垄断行政执法,私人实施主要是指反垄断民事诉讼,两者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方面,就人民法院工作而言,一方面通过审理反垄断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监督和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反垄断民事...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4大亮点:减轻原告举证负担...
反垄断法的实施有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两种途径。在我国,公共实施主要是指反垄断行政执法,私人实施主要是指反垄断民事诉讼,两者并行不悖、相辅相成。郃中林解读了司法解释中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一是在程序衔接方面。司法解释规定了反垄断行政查处后的后继民事诉讼,并将可以提起后继民事诉讼的最早时间节点由原司法...
【普法宣传】 公平竞争法律知识宣传
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反什么?《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四种行为: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陕西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
领域反垄断执法,持续纠治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自然垄断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依法查处医药、教育、公用事业、日用消费品、粮食购销等行业的垄断行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着力服务经营主体反垄断集中申报,联合西北省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
我为市场监管建言献策·良言实策
促进标准化、知识产权、反垄断、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多元综合施策,推动标准制定与专利审查联动,创新标准必要专利孵化与必要性评估等机制,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优化制度建设,完善全链条规则体系围绕事前融合布局、事中谈判许可以及事后纠纷解决,制修订《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