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请查收防非条例知识“十问十答”
《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作了如下规定:一是强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应参加该工作机制。二是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并赋...
法律法规 | 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
第五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
最高法发布新修改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附全文)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
2024修订版丨”明知“的刑事推定规则(建议收藏)
第五条认定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16号2第十一条为他人实施...
防范非法集资|一起来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文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单位参加工作...
「法律规范和案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2.修正前刑法第192条的条文: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__2021...
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省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并向上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备。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是具有独立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省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并向上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备。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是具有独立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