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释法 | 放弃继承,就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另,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最高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能否直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2.就本...
借款人生前所负债务,继承人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的规定,原告没有证据能证明麦某及黄甲现占有或者管理被继承人黄某相...
一文读懂执行金额计算方法|债权|约定|人民法院|法律文书_网易订阅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
《新〈公司法〉实施要点问答66条》之二:公司资本制度篇
??新旧法条对比:新《公司法》原《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第五十四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
公司悄悄注销,未清偿的债务能否“一笔勾销”?
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www.e993.com)2024年10月24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原标题:《公司...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
2.反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在担保范围内代主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前述款项之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以及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
阳法小课堂|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去世,债权人可以让其继承人承担...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或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王利明|??论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产生的选择权——以《合同编通则...
我国司法实践将以物抵债协议认定为实践合同,主要是受到德国法上代物清偿制度的影响,依据德国民法典第364条,代物清偿以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合同约定为前提,即债务人以他种给付(所负担给付以外的其他给付)代替原给付为履行且债权人应当受领。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仅仅约定变动给付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的,只构成合同的变...
启法有方 | 过年学点法——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篇
下面,就让小编来聊聊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较为典型的三类夫妻共同债务作出了规定。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即俗称的“共债共签”。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事后追认的方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通过电话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