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停放、非法改装、电瓶进水...有电动车的注意!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
楼道电动车坐垫被全部划破,这岂是“整顿”违停的魔法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应急管理部2021年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车停在楼道,也就属于法规所禁止的情形,居民对此提出意见是合...
泉城调查|“你说你的,我停我的!”楼道停放电动车成监管难题
“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电动车上楼充电害人害己”“电动车容易引起火灾”……在记者走访的天桥区滨河国际城、市中区银丰花园、高新区东城逸家、历城区华山安置二区义华居等小区内,小区宣传栏、安全通道、单元门上、电梯内等醒目位置上均张贴有关于电动车入楼隐患的标语,部分小区单元楼及电梯内的屏幕还会播放相关警...
关于禁止在楼道停放电动车的安全提示
1.禁止电动自行车(含可拆卸电瓶)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2.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其他乘用人有权劝阻、制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
明年1月起。电动车一波新规实施,涉及上路、停放,车主要注意
电动自行车在机动或非机动车道上乱停妨碍通行的,罚十元。无法通知车辆所有人处理的,可以拖移车辆。除了在道路上乱停之外,各地也开始禁止电动车上楼停放,否则会进行一定的处罚。禁停区域有:门厅、走道、楼道、楼梯间等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区域。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尽量避免电动车违规停放的...
楼道停放电动车将被罚款还可能拘留
近日,记者在济南万达广场鸿景苑探访时看到,虽然楼道内张贴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标语,但依旧停满了电动自行车(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有业主直接将电动自行车推上了电梯,电梯有警示标语,但没有用于监测警告设备。记者在不同楼层均能看到有电动车停放。家住济南大地锐城小区的徐先生表示,小区外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但有不守规矩的业主无...
法制日报:电动车违规停满楼道……律师说有四个问题要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规定,发现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可直接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或者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举报。发现此类隐患时,首先应直接劝阻,劝阻不成,应立即向物业公司投诉,要...
注意!电动车上路迎来“8禁”新政策,涉及充电、停放、电池改装
针对电动车充电环节的安全问题,日前广州一地区发布了电动车的“8禁”新规,我们一起来看看。1、禁止在住宅区的公共区域停放、充电严禁乱停乱充电的地区包括但不局限于,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第地。正确做法:停放在专门的停车棚等地。
又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3人被处罚
3月8日,梁子湖大队在对梧桐湖凤凰苑社区、太和镇文星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多辆电动车自行车停在楼道内,占用了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对2名当事人给予500元以下罚款。
6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上路,有3大变化,明确了
5、电动车要停放到指定区域,不能停在公共门厅、安全通道、楼道口等位置;另外在条例中还明确,两种类型的电动车不能够上路行驶,分别是无牌电动车和改装电动车,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或者使用违规车辆,被交警查处就会受到罚款、扣车的处罚。第2大变化:电动车限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