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同意担保承诺书,就一定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担保承诺函作为担保合同的一种形式,自然受到这些法条的规范,具有法律效力。那是否就表明,只要签了《同意担保承诺书》或者《同意担保承诺函》,因其具有法律属性,就一定要承担保证责任呢?其实,并不尽然。担保承诺函中,保证人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的范围、期限等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
超过保证期间,还能要求担保人担责吗?
法官说法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担保期限作为确定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的关键要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债权人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在保证期间内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而保证人则应明确自身责任范围及期限限制,避免因疏忽或误解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以案释法】签了同意担保承诺书,就一定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担保承诺函中,保证人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的范围、期限等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司法实践中,常会出现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这些事项的情况,这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充解释。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债务人破产了,担保人怎么承担责任?
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但是有权就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和实现担保债权等方式获得清偿总额中超出债权的部分,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请求担保人继续...
【以案释法】保证人仅在“担保人”处签名承担什么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
黑镜律师:新公司法下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效力与责任承担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核心问题在于担保合同的效力,这里涉及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担保合同有效,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承担相应责任,不再赘述;二是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但仍需按照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过错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需要注意的是,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七条并明确“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定义。
借款纠纷中,“担保人”三个字意味着什么?
拒绝履行权,即借款人对出借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的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司法实践中,保证人容易忽略自己享有的这些权利,致使损失扩大。故保证人首先要积极主张权利,其次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解,不能盲目担保。
反担保中约定了独立的违约责任,担保人应当如何追偿?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是担保人因委托关系或者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追偿权,反担保人仅在担保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反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反担保责任范围大于担保人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或者针对反担保责任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则有违担保范围的从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我们倾向于认为,根据保证人之间的约定,即任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被担保的债权总额(本息合计3000万元)的三分之一的,有权就超出的部分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现在保证人甲代偿的金额未超过上述三分之一的比例,该责任符合甲提供担保时的预期,故根据保证人之间的约定,甲无权就该代偿金额继续向乙和丙追偿,只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风险事件:指企事业单位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范围内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或担保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为维护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却无力救助。企业经营性项目形成的债务风险,政府不承担救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