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10个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笔资金从持卡人到特约商户的转移而言,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为委托付款,特约商户与收单机构之间为委托收款,两者并存,发卡行、收单机构同时接入银联卡组织进行清算。二、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服务的合规要求收单机构向特约商户提供的支付服务...
信用卡业务员用虚假资料申请信用卡,持卡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申请信用卡时使用虚假材料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证诈骗罪:从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一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
...规定(二)》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管辖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为适应新时期打击经济犯罪案件工作需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修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管辖的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修改完善,现...
总则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本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比如,当事人订立的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订立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至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比如,赠与人与受赠人...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是否具有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第五十三条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就...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票据的6种常见背书,尤其是第4种,接收需慎重
委托收款背书是指背书人以委托他人收取票面金额为目的,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背书。“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委托收款背书不得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且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也不得进行质押背书,但可以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条商业银行依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但法律规定其有关业务接受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监督管理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章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
如何确认承兑汇票买卖纠纷中的最后持票人
依据《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失票人的构成要件为:一是在票据丧失以前最后持有票据的人;二是能够举证证明失票原因的人。其中对最后持票人的含义可作宽泛解释,即不仅包括姓名或名称已被记载于票面上的权利人,还包括基于票据权利人意思委托占有的保管人、代收款项人、委托收款的背书人、质权人等,以及通...
汇票空白背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9条的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本案原告五莲县某造纸公司在涉案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