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网购维权十大亮点
《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此,要告诫网络经营者,“批量点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实施 大数据“杀熟”被针对
《条例》对霸王条款予以重点关注,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亮点3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明确商品“完好”标准便利的退换货机制是网购的助推动力之一,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范消费索赔行为;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在传统消费领域,针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预付款“退款难”“卷款跑路”等问题,《条例》进一步作出规定。以“霸王条款”问题为例,2022年,...
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谁为不诚信买单?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然而,有的消费者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在网购中肆意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则“薅羊毛”,令一些商家叫苦不迭。受访专家认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瞄准霸王条款、直播带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体现多个“首次...
《条例》对霸王条款予以了重点关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做了细化。《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与时俱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 对预付式消费、直播...
央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记者胡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环球新财讯》报道,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消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条例》与时俱进,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些规定都是...
四是规范“自动续费”,《条例》规定,相关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前,分两次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同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五是保障“无理由退货”,《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未经消费者确认,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等。
启法有方 | 消费者权益保护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条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也即众所...
价保被拒、退货被拒、延迟发货……6.18购物节到来,消费者怎么维权?
法官提醒,商家不得以设置格式条款的方式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验货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只要不影响商品完好,就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大促后迟迟不发货在此前一次购物节里,消费者李先生从网上下单购买了茶几和斗柜,商家却迟迟都没有发货...
网购商品用完就退货,“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边界在哪里?
他表示,若产生争议后,卖家双方都没有收货/发货时的商品情况证明,应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归责,因由消费者提出其权利主张,故而消费者负有证明责任,并承担不利后果。买家滥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可能违法需建立健全消费者信用机制买家滥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是否违法?对此,西南政法大学王怀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