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皓楠|| 论行政的首次判断权
一方面,案卷主义的缓和容许案件两造在诉讼中补充行政程序中未使用的证据,如允许原告与第三人进行证据补充,允许行政机关进行理由的追加与变更。法院可能因此获知行政行为所依据理由之外的事实。另一方面,立法者可能通过职权调查原则或释明权条款赋予法院主动收集信息以发现案件真实的能力。职权调查原则与辩论主义相对,标志着...
高翔|便利营商视野下的营商民事司法改革
用户体验下法院与当事人关系的要义,是在实体裁判形成方面,将当事人主义、辩论主义作为民事司法用户体验的深层逻辑,通过丰富证据收集方法、诉辩审平等对话交流、武器平等、禁止裁判突袭等,使当事人在权利请求、事实主张、证据提出方面具有约束法官判断的权利;同时,在诉讼程序进行与管理方面,当事人与法院构成诉讼作业...
施鹏鹏:“新职权主义”与中国刑事诉讼改革的基本路径 | 比较法...
“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是两种不同的程序文化,程序文化不能在两个法律系统中进行简单的‘剪切和粘贴’”;“功能主义论据”(thefunctionalistargument),较简单及武断地认为职权主义在功能上便是不如美国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斯科兰斯基教授逐一反驳了这三种反职权主义的论据,指出了每种诉讼模式均有其优弊,美国的...
完善缺席判决制度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方辩论判决主义则是在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综合到庭一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以及缺席一方曾提供的材料,依申请作出判决,对该判决当事人不得提出异议。德国与法国的民事诉讼中同时存在缺席判决主义与一方辩论判决主义,而日本则完全实行一方辩论判决主义。我国现行的缺席判决制度既不是缺席判决主义,也不是一方辩论...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上)
(三)证据及时提出主义实行证据及时公开原则,是旨在防止当事人实施“证据突袭”。采用证据进行突然袭击,是指当事人本应在开庭审理前将已掌握的证据向法庭提交或向对方当事人披露,以便利用证据进行正常的攻击与防御,但是,作为夺取诉讼上主动权的一种胜诉策略,到了开庭审理阶段才提供和出示证据,使对方遭受突然打击,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