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技术进步的指标有哪些?这些指标在实际应用中的局限性是什么?
1.劳动生产率:这是衡量单位劳动投入所创造的产出量。通过计算一段时间内产出与劳动投入的比率,可以直观地反映技术对生产效率的提升。2.全要素生产率:考虑了劳动、资本等多种生产要素的综合效率变化,能更全面地评估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3.研发投入:包括研发资金的投入和研发人员的数量等,反映了对技术创...
用人单位恶意增加工作量,变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维权?
法院最终认为,用人单位享有向劳动者安排工作任务等的用工自主权,但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应当在合理限度内,用人单位布置的工作量过重致使劳动者在正常工时内客观上无法完成的,可以认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劳动者有权对此予以拒绝。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不合理的工作定额的,不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综合以上分析,科技公司...
用人单位恶意增加工作量是一种劳动侵权
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劳动纠纷案,对用人单位恶意增加工作量的做法做出了明确认定,厘清了用人单位以恶意增加工作量为前置手段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属性,维护了案中劳动者的权益,也对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具有共性的案例警示。回顾这起案例,某科技公司给沈女士等员工设定的满分考核任务标准本来为每人每...
用人单位增加工作量就是等同于加班
针对互联网+新兴业态下的新的劳动模式,如若是作为雇员的劳动者们,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类似于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互联网上的雇员等身份的群体。万一遇到了上述情况的行为,该怎么去正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换句话说这种在劳动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要求一个人干两个人活,或者三个人的活,就是典型强迫或...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恶意增加工作量,劳动者如何维权?
法院最终认为,用人单位享有向劳动者安排工作任务等的用工自主权,但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应当在合理限度内,用人单位布置的工作量过重致使劳动者在正常工时内客观上无法完成的,可以认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劳动者有权对此予以拒绝。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不合理的工作定额的,不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
北京法院公布多起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法官介绍,对于用人单位增加工作量、需要员工加班这样的事情,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
恶意增加工作量逼员工“自动”离职 这种行为违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吉喆: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你可以向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但是这种分配的工作任务应当合理。如果这种工作量达到了这种不合理的程度,劳动者有权利对此予以拒绝。那么用人单位再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请假多日照顾病重父亲被公司辞退依照《中华...
普法宣传 | 工作量恶意增加,员工被变相辞退!遭遇“违法开除”该...
什么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享有向劳动者安排工作任务等的用工自主权,但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应当在合理限度内,用人单位布置的工作量过重致使劳动者在正常工时内客观上无法完成的,可以认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劳动者有权对此予以拒绝。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不合理的工作定额的,不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因工作量...
公司恶意增加工作量 员工该怎么办
想开除员工,还不愿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有的公司就会找各种理由逼迫员工自动离职,或者恶意增加工作量营造出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事实”。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用人单位恶意增加工作量引发的纠纷,法院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恶意增加工作量逼退员工,如此变相裁员吃相太难看!
在裁员补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往往会选择采取更为隐蔽的方式来迫使员工主动离职,从而规避支付高额的赔偿金,增加工作量便是其中一种常见的手段。这种有针对性的恶意派活儿,不仅吃相难看,而且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从法律层面看,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