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特别巨大”,湖南一镇党委原书记公开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国宏利用担任宜章县梅田镇党委书记,宜章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结算拨付工程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62.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专注聆听。审判人员有序把...
两高发布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明确贪污受贿定罪量刑标准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在死刑适用方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
实务派 | 北京市对于几种常见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1、全市法院审理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刑事案件,“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认定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2、具有《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为一千元以上:(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
刑法规则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辩护要点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三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解释》中第一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
法庭忏悔迟 人生难重来——我市百名干部职工现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检发布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二)夯实证据体系,实现依法精准打击(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粮食领域职务犯罪具有作案环节多、历时长、手段多样化、隐蔽化等特点,检察机关在办理该领域案件时,应抓准作案关键手段,结合证据收集的客观条件、犯罪构成要件,灵活运用证据审查方法,综合把握证据证明标准,及时补强证据链条,构建完整证据体系,依法精准打击粮食领域职务犯罪。
最新“职务侵占罪”定罪标准和量刑规定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起点是100万元;其中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暂时没有具体标准。五、本罪认定关于审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了如下解释: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
...李永宁违规投资入股企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特别重大...
副政委,银川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而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身...
贪官被查后最关心什么?
而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为贪污受贿300万元以上,出现“特别情形”的,贪污受贿数额在150万元以上。这样,要是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一般情况贪污受贿300万元、具有“特别情形”的贪污受贿150万元的,最低刑期为10年。而对于“特别情形”,贪污罪和受贿罪分别有各自的情形。“为他人谋...
贪官被查后最关心什么?——一名“落马厅官辩护人”的刑案思考
而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为贪污受贿300万元以上,出现“特别情形”的,贪污受贿数额在150万元以上。这样,要是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一般情况贪污受贿300万元、具有“特别情形”的贪污受贿150万元的,最低刑期为10年。而对于“特别情形”,贪污罪和受贿罪分别有各自的情形。“为他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