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人身意外险发生意外,伤残评定应当适用何种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主张应当按照保险条款约定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进行伤残评定,该标准系行业标准,且施行时间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之前,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颁布施行之后,各领域就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已归...
【法官说法】购买人身意外险发生意外,伤残评定应当适用何种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主张应当按照保险条款约定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进行伤残评定,该标准系行业标准,且施行时间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之前,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颁布施行之后,各领域就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已归...
大连银行业保险业发布调解典型案例
目前国内常用的伤残评定标准主要有三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JR/T0083—201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GB/T31147-2017、《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GA/T16180-2014,不同的评残标准适用于不同的领域,各评残虽然基本都分一至十级,但条目数量不同、条目内容不同、标准不一致,因此在评残时...
干货:人身意外险关于评残标准及比例赔付约定,是否为免责条款?
人身意外险保险条款关于保险责任部分,不但约定了不同伤害程度的“伤残评定标准”如《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而且还约定不同残疾等级对应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比例。残疾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一般按照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计算。一、司法实践中,评残标准及比例赔付的约定是否为免责条款,存在争议。司法...
人民法院报:2023年56则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约定|附随|二战|请求权...
17、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赔偿约定的效力裁判要旨: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无法按通常理解解释时,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标准的相应比例赔付保险金的,约定明确具体、合法有效,不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也并非排除被保险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赔偿约定的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就人身保险合同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当前保险市场多采用的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该标准规定的伤残程度为十级281项,并明确保险金给付比例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分为十档,即100%至10%。保险合同中按照以上标准给付保险金的约定系关于保险人保险范围和赔付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是否属于免责条款
在人身保险案件审理过程中,尤其在证据认定方面,由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附件的形式附在人身保险合同的最后,同时对于各项具体标准未加粗加黑或者加以阴影表现形式,故部分法院认为该行业标准应当属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所规定的免责条款,再加之其无书面的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最终认定该标准系未作...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行业标准发布
为全面、系统、规范、详细地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确定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改善保险公司理赔实务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提高行业理赔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有新标准
一是标准的体例进一步完善。参照国家残疾标准的名称写法,将原《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修改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增加了前言、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内容结构和评定原则,以及相关条目的释义。二是扩大了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新标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联合发布方--中国法医学会长期从事司法鉴定人员的培训工作,熟悉全国的司法鉴定机构,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掌握国内诸多残疾标准实践情况。法医学会相关专家表示:本次与中保协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具有残情描述清晰准确、可操作性强、客观易用的特点,未来在鉴定过程中必将为广大司法鉴定人员接受和使用,成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