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一人公司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对此作出了规定,股东需要对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承担举证责任,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若一人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独立时,推定一人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提醒,作为一人公司的股东,务必要做到自己财产与公司财产完全独立,不要混用账户,...
一人公司股东何时需要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最终,因某实业公司同时符合两种责任承担情形,故应以连带方式对中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官评析在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探讨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问题,应当从两个不同角度来分析:其一是现行公司法规定下所确立的由一人公司股东自证财产独立的制度;其二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
关于新公司法下股东出资责任承担,法官这样说
存量债转股,与增量债转股相对应,是指在公司不增加注册资本的前提下,股东将其享有的公司债权转为公司股权。从司法实践看,在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出资责任的诉讼中,股东以“存量债转股”作抗辩主张已出资到位的情形不在少数。法院对存量债转股的效力认定,以不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利益为原则。在实施存量债转股时,需要注...
浅谈新《公司法》对瑕疵股权转让时股东责任承担的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主张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丨实务方圆
一、当事人知晓其被登记为股东,当其以“其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股东,不应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进行答辩,其仍应当承担出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最...
违法减资后的股东仍需要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承担补偿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本案系深圳XY公司作为广州SK医疗公司的债权人要求减资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本案案由应为公司减资纠纷(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由于公司减资减少了以公司资产承担责任的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减资比增资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就是在于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限...
公司减资中的股东责任辨析
公司与股东均系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债权人与公司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与股东不存在直接的交易往来,故债权人无权直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在债权人利益因减资受损时,公司作为第一顺位责任主体承担责任,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才作为第二顺位责任主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沂蒙法官说】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7月1日实施!新公司法“六类连带责任”:股东、实控人、董监高...
第一类:股东、发起人的连带责任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院大法官关于适用新《公司法》的36条意见
??如果公司成立时股东未出资,后对公司形成债权,在公司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对所有债权均能还清,以抵销方式对出资债权的清偿不发生利益冲突,故可抵销。但要警惕大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以虚构的债权抵销出资,逃避出资义务。应由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并有充分证明才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