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一诺 蔡颖慧|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智能医疗侵权中的适用研究...
杨立新教授指出,人工智能仅具有人工类人格的物,本质上仍是权利客体,不属于法律主体的范畴。由于对医疗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判断问题,综合了法学与医学的学科内容,因此有必要整理参考医学领域的专家观点。以针对全球排名第三的常见恶性肿瘤——结直肠癌的全周期诊疗的深度神经网络方法为例,章毅教授与学者王晗认为,虽然人工...
中国医生有拒诊的权利吗?医院拒收患者算不算违法?看看法律怎么说...
5.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医生可以拒收哪些患者?从司法意见内容中可以看出,公立医疗机构对于急危重症患者都是有紧急处置义务的,即使医院能力有限不能处置,也应尽最大努力应急救治、协助呼叫院前急救、帮助转院...
卫健委鼓励病人随意拍,法院不惯着:患者未经同意医生录像,判决败诉 !
医院属于特殊的公共场所,医患双方要彼此尊重,患者享有的知情权必须有合理限度,未经医生允许,不得对诊疗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正因此,所以,法院才认为,患者未经医生同意使用手机拍摄B超检查全过程,超过了行使知情权的范畴。医生有权拒绝并中止检查,并不损害患者对病情的知情权。如果不能信任医生的专业、品质就不要去医...
“低分病人”不受欢迎?医保付费方式变了,医院的真实情况→
“脑梗病人的恢复期很长,除了脑梗外还会有心力衰竭、肺部感染等并发症,就会产生用药的钱;这些并发症需要验血、CT等检查,又会产生检查费。”一位上海二甲医院的住院医生说道,有些病人的得分太低,经常会遇到检查超过病组的“限额”,只做一半检查或者分多次进行的尴尬。胡蓉看到,还有一些疑难杂症的病人,不在分组里,...
医保付费方式变了,医生害怕“低分病人”
他说,DRG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自由市场之下,医院奉行的是经验医学,可以“漫天要价”,病人没有选择权。相同的病人,哪怕被同家医院的同一医生收治,最后的医疗结果、费用可能大相径庭。同样,曾经在全国各大医院,“过度医疗”的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医生用药和操作不规范,造成医疗资源、医保基金的浪费。于保荣曾...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大全
的各个阶段都拥有知情权、辩护权、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等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但是犯罪嫌疑人一般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且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被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被指控犯罪的性质犯罪成立要件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可能不知道,对于在案件侦查中他(她)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可能不了解,更不知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对于施加其身的违法...
究竟谁有病?淄博一家三口的精神病就诊之路
莫楠的母亲张女士在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住院病案显示,其入院诊断为“抑郁状态”,病史陈述者为患者本人及其姐姐(同事杨女士),现病史中记录的内容,张女士说都是她自己的讲述,“睡不着觉,看丈夫不顺眼,做事急躁,情绪低落”等等。门诊以“抑郁发作”将其收住院。
“不能说的秘密”:艾滋病感染者隐私权保障的法律实践
不过随着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的公布施行,婚前健康检查不再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也就是说,现实中艾滋病感染者缔结婚姻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更何况《艾滋病防治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安乐死”没有痛苦?别看走的安详,但其痛苦程度可能超出你想象
而一旦医生具备了执行安乐死的能力,在人们的眼中,医生也就有了“杀人”的权利,这样下来那些患者真的还能心无芥蒂的相信医生吗?即便安乐死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患者的痛苦。还有的人觉得,当生命不再具有质量,身体极度衰弱时,活着也就没有意义,安乐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卡伦·霍妮:神经官能症者的要求
换言之,把它们当作是种要求而不单是神经官能症患者的需要,这种看法本身就是过度需求的特别内容,根据特殊神经官能症的需要,它们有着细节上的不同。一般而言,病人会感到有权利去得到任何对他而言是重要的事物——即满足所有特别神经官能症需要的愿望。当谈及一位常有需求的人时,我们通常会考虑他对别人的需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