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修改的点与面
未来应当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领域管理法和促进法的定位,在险种合并实施与增设、大病保险经办、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缴费、促进长效参保缴费、医保个人账户设置、医保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结构调整、明确社会保险争议司法管辖范围八个重点领域进行修改,同时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设计,做好与其他相关...
2022年自考《保险法》模拟试题4.1
2.在立法体例上,将保险合同法规定于单行法规中的国家是()A.日本B.德国C.西班牙D.葡萄牙3.投保人因故意而未向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其法律后果是()A.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B.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付责...
自考“保险法”串讲重点(1)
26、保险法的立法体例:1、2、3、27-28、保险法的内容1、2、3、4、以及它们的概念(选、名)29、1、下第一句(西班牙的~~)30、3、下全段(德国的~~)31、更后一段(1906~)38、海上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39-42、保险法的内容、立法目的及适用(简、论)40、199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41、法条1...
金锦萍:论法典化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 | 法治...
自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完成,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多层次法律规范并存,由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构成的法律体系。此后,各部门法的法典化成为学界和立法者所关切的重要...
薛波:后民法典时代民商法法源结构的效用评估与消极效用克服
民法典、商事单行法、民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指导性案例无疑是后民法典时代最常见亦是最为倚重的四类法源。首先,民法典乃民商法法源规范的系统者和集大成者,亦是民商司法裁判最权威、最基本的文本和依据。其次,我国《民法典》编纂伊始,最高立法机关虽然宣称秉持“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但是这种“民商...
最高院大法官刘贵祥:《民法典》适用的4个重大问题
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又可区分为完全民商合一和不完全民商合一(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前者将商法的大部分内容统统纳入民法典之中,后者则是将商法的一部分内容纳入民法典,同时在民法典之外,还存在大量的商事特别法。我国在民法典之外未另行制定商法典,而是制定了大量的商事特别法,如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此外,我国知识...
刘贵祥 | 民法典适用的几个重大问题
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又可区分为完全民商合一和不完全民商合一。前者将商法的大部分内容统统纳入民法典之中,后者则是将商法的一部分内容纳入民法典,同时在民法典之外,还存在大量的商事特别法。我国在民法典之外未另行制定商法典,而是制定了大量的商事特别法,如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此外,我国知识...
【名家说法】梁慧星教授谈民法典编纂
第四、人格权单独设编此前没有成功的立法例。各国民法典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大致有五种立法模式:(1)在债权编的侵权行为法部分设置人格权保护的规定,如1896年德国民法典、1898年日本民法典。(2)在总则编或人法编的自然人一章规定人格权,如1992年荷兰民法典、1994年法国民法典、1994年魁北克民法典。
后民法典时代,民商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制度何去何从?
另外,我国民法典编纂虽然旗帜鲜明的宣称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但是这种“民商合一”并非完全/彻底的“民商合一”,实质上是一种“民商统分结合、有分有合,民法法典化和商法单行法并存”的私法体例。民法典的完整体系只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七编。除此之外,...
改善保险业法制环境 促进保险业稳健快速发展
保险法制,是以《保险法》为核心的一系列与保险商业经营管理和行政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实施和适用的统称。自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200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也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保险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保险主体逐步增加、保险业务稳步增长,保险市场日益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