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森林植物,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承担森林植物检疫具体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县(区)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部委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第三条210国家保护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审核与批准省农业厅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211农药广告审定省农业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
省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农业植物保护办法》《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制定、修...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植物检疫工作,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植物检疫。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
农业农村部关于《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修订草案征求...
为了进一步完善植物检疫监管制度,适应农业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农业农村部对《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政策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
第一条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2007年第6号修订)
第一条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省境内的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国外引种检疫、疫情调查与监测、疫情报告与发布、疫情封锁控制扑灭、植物检疫监督管理...
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
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随机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随机抽查检查办法》、《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许可事项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见附件)...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
第一条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邪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