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裁判观点选编(第20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条至第八条对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作出了以下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涉及当事人财产利益和子女抚养等民事权益争议时,因此类民事权益是当事人私权领域的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应分别适用不同诉讼...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重婚原则上不适用效力补正以重婚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中,被告以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为由主张后一...
解读:《2024·婚姻法》—新21条,帮谁?
或者一婚对象死亡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自动解除了婚姻关系,然后说默认二婚是有效婚姻的。这种法院不认可,也就是说这些人不但犯了重婚罪,而且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也有没有财产分割与继承一类的权利。除非能够提交证据证明自己不是有意隐瞒,玩的时间差游戏,非主观意愿而是由于...
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08条指导意见
文件文号:法〔2017〕48号(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经研究,答复如下:10、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即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批复文号...
是"受害者"还是"遇人不淑"?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引争议
他们称自己是“24条受害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迎来修正,最高法:极端司法案例或终结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本《解释》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即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举债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与本《解释》配套的...
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法律界呼吁修或废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张新年表示,修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首先应当肯定最高院在2017年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作出的补充规定。其次,该条规定直接推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虽然便于法官认定案件事实,但不利于配偶财产保护。“第二十四条应坚持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由夫妻举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修正背后:近千封信建议法工委审查
刘肇琼上网检索看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最高法于2003年12月出台,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而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第41条就离婚后的债务偿还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法...
杨翼飞律师: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存废
如上所述,第24条关于“推定系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基于夫妻婚后财产共有制而产生的。在保留夫妻婚后财产共有制的前提下,单独废止《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会引发一系列严重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夫妻合谋以离婚的方式恶意逃避第三人债务,其结果会导致社会交易关系处于严重不稳定之中,大大提高交易成本。
修正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 明确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杜绝一方“被...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