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关于公告送达的65条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据此,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生效的调解书也可能存在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不能送达的情况,这时就需要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在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
上海高院商事庭审百问百答|法院|二审|证人|法庭|企业注册资本...
答:实践中,对于缺席案件可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掌握标准不一。按照法释[2003]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关于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沪高法[2002]231号《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若干操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下列缺席案件不得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采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的缺席案件;...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开庭审理程序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适用于已经成立的合同,“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定的成立条件。审查管辖权异议,注重程序公正和司法效率,既要妥当保护当事人的管辖异议权,又要及时矫正、遏制当事人错用...
河南新规!38814元以下,一审终审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标的额上是有要求的,《民诉法》规定标的额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如果上一年当地人均工资约6万元,那么,标的额在2万元之内(6万元的30%)的案件可以立案为小额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就在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常见问题及对策
2、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辅之于相关可靠的证据。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清楚,勿需审判人员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定事实,分清是非。
对民诉法修订条文适用所涉问题的讨论(中)
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一般来讲,小额诉讼属于简易程序当中的特别程序,根据小额诉讼的程序转化规定,它的适用是优先于一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也就是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首先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果在审理中发现不适合的,则应当转为一般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三者属审理方式的递进关系,具有不可逆性。
民诉法新司解:简易程序案件最长审限缩至四个月
同时,对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司法解释将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的条件由“案情复杂”修改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为下一步细化程序转换标准预留空间。同时,明确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一是修改简易程序案件延长审限的相关规定。对照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将简易程序案件延长审限的条件由“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修改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同时将简易程序案件的最长审限由六个月修改为四个月。二是修改程序转换和程序异议的相关规定。对照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将...
??永和县人民法院每周例行业务学习篇——民诉法司法解释(法释...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只要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当事人约定适用的除外),均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该条将“案...
丽姐说法 | 民诉法修正条文解读②: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
本条是本次民诉法修订的核心条款,扩充了独任审判的适用范围。根据修订前的民诉法,只有事实较为清晰、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也只有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理。对于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其实走在了民事诉讼法的前面,刑事诉讼法早就明确了对于部分事实较为清楚、争议不大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