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芷格|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独创性主观标准之建构——以“创作工具...
独创性是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核心要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独创性判定标准对于其可版权性具有决定性影响。独创性客观主义标准以结果为视角、以读者为中心,不当扩大了著作权保护范围且与独创性的规范性内涵不符,不应采纳;著作权法激励机制与著作权正当性源泉共同决定了独创性主观主义标准的必然性。在康德主体理论与马...
屠画|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独创性认定的国际版权法经验与中国本土镜鉴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作品的核心构成要素,代表着作品所展现的独立构思与创造性特质。但“独创性标准”作为一个未成文化的法律概念,并未得到各大国际公约的明确规定,各国国内立法亦缺乏对其具体内涵和标准的界定。因此,实践中各国司法裁判和行政决策的立场也大相径庭。例如,近期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宗案件中,就明确...
2024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著作权法第一次作业参考试题与答案
正确答案:5、下列属于作品构成要件的是:()A、必须是外在的表达B、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C、必须是人类智力成果D、必须具有独创性正确答案:三、简答题题型:简答题主观题分值20分难度:一般得分:191、非法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也侵害权利吗?案情介绍:颜某是一名兽医,多年来一直在藏族牧区从事畜牧...
数字法治|申晨:论数据产权的构成要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
学者主张,这类权利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第一,数据集合的条目处于公开状态;第二,具有实质量的数据条目;第三,收集者付出实质性的收集成本。这一认知与前述通过交易成本分析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学者也将其称为“有限排他权”。3.“保密授权”市场这一市场以非公开、限制的交易方式开展,数据持有主体为数据设置“保密...
蒋舸| 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以用户的独创性表达为视角 |...
独创性:AIGC包含用户的独创性选择独创性是最重要的作品构成要件。中国法院承认用户的选择可能具有独创性,没有给独创性设立过高门槛。美国版权局则将重点放在机器上,通过强调“机器贡献大”推出“人的贡献不够”,从而基本否认用户做出独创性选择的可能性。本部分以美国版权局的错误为主线展开分析。(一)美国版权局错...
4·26特辑|网页设计被诉相似侵权?法院:非独创性美术作品,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而美术作品则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www.e993.com)2024年10月1日。由此可见,独创性是构成作品最为核心的要件,而美术作品对作品的“审...
关春媛|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主体拟制路径与规则完善
当下,并非所有的人工智能都已经具备自主意识,可以生成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人工智能的发展程度存在较大差异,采取“自由承认”方式不加区分地赋予所有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并不合理。此时需要考虑以何种形式确认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资格,即通过设立准则形式抑或行政许可形式?其身份确认是否需要完成登记?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属性判断关键在于独创性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独创性”和“智力成果”都是作品的构成要件,二者系平行概念。因此,对“独创性”作出判断时不应引入“智力成果”要件,坚持形式标准,“智力成果”要件独立于“独创性”要件。著作权法第3条中的“智力成果”,就是人类意志的体现,是意志因素的结晶。“智力成果”,旨在强调人类意志对...
目录|《智慧法治》集刊2024年第1卷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独创性主观标准之建构——以“创作工具说”为中心方芷格人工智能时代犯罪参与理论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以ChatGPT为例周宁静人工智能产品研发中软件接口的合理使用研究——以Oraclev.Google案为例薛少雄蔡钰菲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赋权热”背后的冷思考——从人工智能“文生图”侵权...
游戏霸王条款,不活跃账号清理封禁格式条款无效|游戏合规周报
法院进一步指出,尽管涉案数据集因处于公开状态而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且数据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也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但数某某公司对此数据集付出了大量技术、资金、劳动等实质性投入,合法收集形成了具有实质量的声音数据条目,这些数据集在原始数据上添附了更多的商业价值,能够满足人工智能模型研发主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