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票据无因性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根据《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行为应有真实的票据原因关系,即真实的交易关系。但该条规定应属管理性法条,基础关系欠缺并不当然导致票据行为无效。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
供应链金融的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根据前述规定以及目前的司法实践,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非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而是债务人是否可以就转让事项进行抗辩的前提。确认主体融资性债权/保理债权的确认主体为项目公司与核心企业(如有)。在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供应商在向保理公司转让基础债权时一般会通过向项目公司发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并取得项目...
电子票据追索权人选择行使原因债权的司法认定 | 案例精选
行使票据追索权需要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是指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形式要件是指持票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4]。此处的实质要件依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5],可以区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二者在触发原因和追索原因上存在差异。拒付追索以票据被拒绝付款为条件,发生于汇票到期时;非拒付追索...
关于金融保理纠纷的38条裁判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法院认为,丙公司将涉案应收账款债权以票据背书的形式转让给甲保理公司,乙公司确认收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该债权转让行为已对债务人即乙公司生效,故乙公司应向甲保理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乙公司虽辩称其向丙公司背书转让涉案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行为应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但因系争交易各方并未约定交付票据后原因...
202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发布
此外,根据《票据交易主协议(2016年版)》,持票人作为主协议签署方,放弃对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但保留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承兑人的保证人、贴现人、贴现人的保证人(若有)及贴现人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本案原告系该主协议签署方,被告丁银行系原告的前手背书人,同时又非出票人、承兑人、承兑人的保证人、贴现人...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暨新公司法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及策略培训
1、无权处分的情况下,以转让或者设定财产权利为目的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9条第1款解读;2、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认定——《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9条第2款、《民法典》第311条解读;实务问题38: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抵押,...
未以法定形式背书转让质押汇票,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若在汇票质权未能设立的情形下,B公司因一般转让背书便可越过法定前提要件而直接行使票据权利,不仅违背当事人将案涉汇票设质的意思表示,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符,更不利于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和秩序。故应认定在此情况下,B公司未对汇票的形式要件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系因重大过失获得票据,不...
最高院:购买房产排除执行不应突破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
对于房屋买受人是否符合查封前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认定,应当要求书面文件具备物权变动的内容和合意,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但不应突破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什么是融资性票据?为什么产生于关联企业之间?原来真相是这4点
二、融资性票据的典型形式一份因真实贸易而产生的票据,即使在之后某个转让环节中成为无贸易的融资性交易(如用于偿债),银行并为持票人办理了贴现,也不会对承兑银行构成风险或扩大货币投放。因为,此票据是基于真实贸易而产生,通过商品的流通具有自偿性;再则,票据前手与持票人虽属融资性交易,但如由前手向银行贴现...
吴钦|民间票据贴现行为的效力及法律治理
从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来看,票据贴现行为存在两个要件:一是持票人与贴现人达成票据买卖的合意;二是持票人将票据背书转让、贴现人支付对价的买卖行为。如果将票据贴现理解为借贷法律行为,则票据转让行为相当于质押,此时双方须有借贷和质押的意思表示、并有借贷行为和对票据转移占有的质押行为。然而,这并不符合票据贴现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