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恒释疑|同时存在终局和非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的五个实务问题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全文+修订说明)
案外人起诉且提供有效担保的,该裁决中止执行。裁决执行的恢复或者终结,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结果裁定。第八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第八十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重要条款解读(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张洪:这一条规定与国际仲裁接轨,如果当事人在参与案件审理中发现仲裁规则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款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执行,仍然继续参加仲裁,而且在庭审辩论终结前都没有提出异议的,就会被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那么在裁决作出后再提出异议就丧失了权利。第二章仲裁协议第四条〔仲裁协议的定义和形式〕(一)仲...
【普法漫谈】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
最高院:要中止仲裁裁决执行,选申请不予执行还是撤销仲裁裁决?
对于不服商事仲裁裁决的,《民事诉讼法》第244条与《仲裁法》第58条分别从原则上规定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救济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陆欣梓 何隽铭|部分裁决在我国撤销与不予执行的实证研究
整体上,通过归纳目前人民法院对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部分裁决的审查标准,发现法院基本认可部分裁决的可执行性,除极少数确有撤销和不予执行法定情形的案件外,法院均在程序性审查后予以认可(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一、部分裁决的概念辨析一般认为,部分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出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推动其他问题的审理进度等考虑,仲裁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十二、将第九十三条改为第一百零一条,修改为:“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
A:《安排》第十二条至十六条对不予认可和执行判决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应当拒绝认可和执行的理由包括:原审法院的管辖不符合规定,传唤程序存在瑕疵,判决以欺诈方法取得,被请求方法院受理相关诉讼后、原审法院又受理就同一争议提起的诉讼并作出判决的,存在其他相同争议的判决或仲裁裁决,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公共政策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
国际投资条约等书面形式同意将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组织或者个人产生的投资争端提交仲裁的,对于需要法院审查的下列事项,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一)仲裁协议的效力;(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三)仲裁裁决的撤销;(四)法律规定的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仲裁进行审查...
总结|劳动仲裁流程详解!(附导图)|劳动法江湖
三、开庭和裁决(一)通知1、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2、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