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宣判:两女子不构成对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
同时,何某某主张成都地铁运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需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案涉事件整个过程中,地铁工作人员系实施正常履职行为及安全保障义务,未与乘客产生争执,亦未实施剥夺、限制乘客人身自由或搜查乘客身体或侵犯乘客隐私的行为,无主观过错,因此成都地铁运营公司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综上,对何某某...
施丽婷|人格权禁令裁判规则修正
从程序维度出发,首先应当明确人格权禁令的独立地位,其次需要明确人格权禁令案件指代、裁判依据、禁止措施、执行机制、复议救济等方面的基本规则。为了防止恶意申请禁令,可以探索设置禁令保证金、训诫、罚款等规制措施。人格权禁令在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侵权等领域具有扩张适用的可能性,可以尝试设置专门的审查...
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实务要点与裁判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除该规定具体列举的人格权外,在各具体人格权章节中,还有关于性自主权、声音权益、信用利益、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一般人格权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之外的其他人格利益的概括性总称,内在价值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是发展、开放的框架性权利。而且,民法典第...
商家在网络平台发布消费者婚礼肖像照,构成侵权吗?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构成肖像权侵权应满足“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及“以营利为目的”两个构成要件。但在实践中存在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出于擅自使用、网络曝光、人肉搜索或者侮辱谩骂等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况。《民法典》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这一侵权构成要件,避免了肖像权保护范围不当缩小,为上述情况中的被侵权...
注意!这些行为涉及网络侵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规定,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动态系统论与传统的构成要件论的最大区别在于,突破了构成要件论“全有全无”的单一原则。构成要件论认为,只有过错、损害、行为的违...
人格权请求权的概念构造与适用限制
在中国自主民法知识体系中,人格权的知识与理论无疑是最具特色的部分之一,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中国原创式理论贡献,人格权请求权就是其一(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一)人格权请求权的学理倡设传统民法上,对人格权益的私法保护除侵权损害赔偿之外,多肯认权利人的停止侵害请求权等不作为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概念经由杨立新等学者倡用后,已成为...
互联网法治 | 个人信息侵权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认定
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亦需予以明确。个人信息权益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当然适用人格权请求权的规范,即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则权利人有权依据人格权请求权主张权利。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构成要件即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里的主观过错应采客观标准,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即构成主观过错。
不构成侵权!“成都地铁偷拍事件”一审宣判
同时,何某某主张成都地铁运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需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案涉事件整个过程中,地铁工作人员系实施正常履职行为及安全保障义务,未与乘客产生争执,亦未实施剥夺、限制乘客人身自由或搜查乘客身体或侵犯乘客隐私的行为,无主观过错,因此成都地铁运营公司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综上,对何某某...
男子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一审宣判:女孩不构成侵权
同时,何某某主张成都地铁运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需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案涉事件整个过程中,地铁工作人员系实施正常履职行为及安全保障义务,未与乘客产生争执,亦未实施剥夺、限制乘客人身自由或搜查乘客身体或侵犯乘客隐私的行为,无主观过错,因此成都地铁运营公司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
...诬陷偷拍事件”一审宣判:两女子不构成对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
同时,何某某主张成都地铁运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需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案涉事件整个过程中,地铁工作人员系实施正常履职行为及安全保障义务,未与乘客产生争执,亦未实施剥夺、限制乘客人身自由或搜查乘客身体或侵犯乘客隐私的行为,无主观过错,因此成都地铁运营公司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