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守正创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百千万工程...
二是探索地票制保留资格权。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退出宅基地,采取地票制形式保留其宅基地资格权,其15年内可以回本村兑换宅基地建房。如,龙华镇水坑村、蓝田乡红星村等7个村,通过地票制保障宅基地资格权206户,涉及宅基地面积19.68亩。三是探索外出人员的祖宅换新房。规定只有曾经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农村土地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农村租房更有谱了
宅基地“三权分置”后,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可以放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教授李秉龙向本报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最关键的是“放活使用权”,这样一来,农户就可以将宅基地有规划地投入市场。事实上,由于农村房屋的租金低廉,目前城里人在城郊村、城中村租赁村民房屋居住的情况不在少数。
张保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前见与构造
第二,剩余权说,认为资格权是宅基地使用权设立次级宅基地使用权之后的剩余权,“次级用益物权消灭后,宅基地恢复为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占有”。第三,复合权说。该说认为资格权既包括请求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也包括实际取得宅基地后占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这些学说对于认识资格权有一定的意义。例如,剩余权说将集体成员享有...
探寻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后,现有宅基地“两权分离”格局下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将由农户资格权来承载,实现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目前,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权能属性,各界认识上分歧较大。从宅基地制度的演变看,农民的宅基地是基于集体成员的身份性演绎而来的权利,承载的是农民居住保障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户资格权不...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释放农村土地新活力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中央一号文件中还指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
重磅!农村宅基地政策54问,你不知道的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www.e993.com)2024年12月18日。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宅基地制度改革赋予传统村落创新性发展生命力
宅基地“三权分置”赋予活化传统村落内生发展动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传统村落保护带来“经济活化、社会活化、要素活化、空间活化、环境活化、文化活化、机制活化”的创新性发展动力机制。一是“四项基础性工作”为村庄活化筑牢权属和管理前提。“基础信息调查”有助于明晰村落中资源的数量、布局、权属等信息,树立农民宅...
只保租赁,不护买卖?宅基地交易中时间红线
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角度来看,农民所拥有的只是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一样,都是间接或直接归国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外村居民(包括外村村民和城市居民)从根本上无法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法律上只保护他们在合同期限内的经营权,而不保护其买卖行为,甚至严禁宅基地跨村买卖...
【推荐阅读】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一览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推动...
龙门县守正创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 |“百千万工程...
其中,“龙门县守正创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入选“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典型案例。其中,龙门县自2020年9月正式确定为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围绕“一健全两完善四探索”七项改革任务,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分批分步稳慎推进全县156个村的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