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1.“多次抢劫”是指抢劫3次以上由于《刑法》本身没有对“多次”这一概念作出界定,司法实践中对“多次”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如有的依照汉语言习惯将3次认定为“多次”,有的由于行为人每次抢劫的数额不大,也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从罪刑相适应原则处罚,将4次甚至5次认定为“多次”,为了统一《刑法》的适用,...
庭审辩护的三大注意事项|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金牛法院_网易订阅
例如,在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往往包括很多罪名和犯罪行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采矿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但不一定每个同案被告人都参与了每一...
设置机关将他人禁闭起来以得逞劫财目的的行为如何定性
至于抢劫罪中的所谓“其他方法”,通常是指行为人针对被害人人身采用了除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各种能够使被害人不知抗拒或丧失抗拒能力的手段。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有对被害人使用麻醉药品、灌醉酒等手段,但又不以此为限。总的来说,判定行为人所实施的劫财手段,是否属于抢劫罪所要求的“其他方法”,关键是看该手段...
合肥刑事律师:多次强行夺取低价值物品,构成抢劫还是寻衅滋事?
在主观目的方面,抢劫罪是通过暴力侵害人身权利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寻衅滋事罪虽然也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但其主观目的更倾向于通过随意夺取他人财物,逞强好胜,耍威风,滋扰他人,以满足不正常的心理感官刺激。在客观危害方面,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均不排斥实施暴力。但就行为的暴力程度而言,抢劫罪要求行为人对他人...
「以案释法」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否构成抢劫犯罪?
本辩护人认为对新田县公诉机关指控周某某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指控依法不能成立,周某某不构成抢劫犯罪。其理由如下:一、公诉机关指控其抢劫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从本案有罪的证据上看,除了周某某、同案犯周某、郑某某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直接的有罪证据,而其他的证据又不能相互佐证,且相互...
“李四强抢劫案”改判无罪 判决书:不排除指供、诱供可能|封面深镜
4月19日,广东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和裁定,宣告李四强无罪(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判决书载明,“综合全案证据,李四强供述原判认定的六宗抢劫事实不排除指供、诱供可能。”为弟弟李四强申诉多年的李奎星如今身患癌症,未能...
特训四 刑法
抢夺罪,是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抢夺罪的本质是对物实施暴力。本题情形不符合抢夺罪的规定。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
李四强无罪判决书公开:不排除指供、诱供可能
更正身份信息确认有罪违反法定程序在判决书中法院同样认定,原审裁定以更正身份信息的方式确认原审被告人李四强刑事责任违反法定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本案侦查机关以“刘西文”涉嫌抢劫罪立案侦查,原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和原审法院判决的对象也是“刘西文”,在发现原判决...
李四强抢劫案再审后判无罪,判决书载明五大理由详解为何改判
疑因持有他人身份证,被指参与抢劫案6宗案件材料显示,李四强于1979年出生,是安徽省利辛县人,2007年3月26日被羁押,同年4月11日被逮捕。2007年10月1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2016年6月25日,李四强刑满释放,同年9月2日因病死亡。
《南来北往》回家路,您的平安我守护|法眼看剧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然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