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人社部、全总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
支付令是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债权人的申请作出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命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生效,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则失效。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支付令、“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举措,发挥督促程序简便迅速...
如何正确运用支付令
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强制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支付令不提出异议,或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而债务人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迅速、催促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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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不服指...
提升程序法治理念 确保两法贯彻实施
这次民诉法修改决定取消了法院的许可权,给予当事人更广泛的选择权;三是增加了当事人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权利,就是当事人双方是公民的或者一方人数众多的,除上一级人民法院外,还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是督促程序转入诉讼程序的同意权,支付令失效后,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