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函、会议纪要等公文行为的可诉性
裁判要旨:政府会议纪要未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鱼实际影响的,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性行为,不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范畴;当事人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先向该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未经申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定的起诉...
最高院(最新):债权转让未通知,受让人有权以直接起诉的方式通知...
现今,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最新规定,实质上认可了直接以起诉的方式通知的法律效力:(1)只要经审理确认债权转让真实,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的时点则溯及至“起诉状副本送达时”;(2)反之,若法院经审理未确认债权转让事实,则以起诉...
海红说法 | 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可诉性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果,是行政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可诉的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9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6日作出(2020)最高法知民终993号民事裁定:一、天某公司立即恢复联某公司在“天某网”购物平台上的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接;二、冻结联某公司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余额632万元,期限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三、自恢复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接之日起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如联某公司恢复链接后被诉侵权...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起草工作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在《解释》的序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制定《解释》的目的是“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解释》不仅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也应适用于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这是因为,《解释》是就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法律适用问题所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规定
4,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裁判确有错误依法必须改判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请示上一级人民法院,并附全部案卷(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上一级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提审,也可以指令该法院的其他同级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再审的,参照上述原则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
最高法院关于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作废了吗?
02最高人民法院在答记者问中未提及相关法律文件,引发对规定是否有效的质疑。03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式进行了调整,数量大幅下降。04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应该遵守自己制定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公布裁判文书涉及多方利益,不遵守规定可能引发负面影响,需要保证透明度和公正性。
【普法强基】还不出钱来一定会被拘留吗?
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3.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4.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全国法院:关于公告送达的65条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19号)07、要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加强对公告送达的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只有通过合法的形式通知债务人,转让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债权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同时,债权人或受让人通过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诚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认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