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版“昆山反杀案”反转真相:无司法资质鉴定成“翻案”依据
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阿尔山市检察院通过现场走访,实地...
致人死亡无罪过,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不构成犯罪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直接与必然的关系。危害行为是因,危害后果即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是确定行为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危害后果是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罪过,则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反之,则不负刑事责任。
2024法考主观题答题示例和观点分析 | 罗翔|犯罪|诈骗罪|抢劫罪|...
答:拐卖妇女、儿童罪没有单位犯罪,故只要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2.不作为犯答:创造了法益侵犯危险的危险,因此有作为义务。※注意1:不作为犯和故意、过失犯罪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在客观上又作为义务,在主观上是故意,那就是不作为的故意犯罪。※注意2:正当防卫与不作为犯,甲攻击乙,乙反抗,致甲重伤,甲...
“网课爆破”女教师案为何不作刑事处罚?律师:因果关系认定难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分析称,本案之所以未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在刑法中对事实因果关系认定极为严格,“刑事制裁已经是对公民最严重的一个制裁方式了,它所施加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所以要严格解释,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不因舆论或案件特殊性而改变。”8月19日,刘韩博女儿发布微博称案子已经结束。微博...
刘艳红: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横断切面与危险的现实说之确立
因果关系属于客观事实方面的内容,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无关。行为与结果之间如果在客观上存在着原因和结果的因果关系,即便行为人对于原因缺乏认识,也不影响因果关系的存在。同时,因果关系这一客观事实属于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中的内容,与违法性和有责性无关。如果仅有客观事实而缺乏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那么构...
法治的细节︱无锡桥垮的因果归责:仅仅惩罚司机是不够的
10月10日傍晚,无锡一处高架桥桥面侧翻,造成3死2伤(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次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称,经初步分析,侧翻事故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照此初步分析结论,追究司机刑事责任没有问题。但是,仅仅惩罚司机一人是否符合法律的公平公正呢?这就不得不说到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
坍塌事故为什么要追究实习生责任?
那么现在看从项目建设组往下各级管理部门都对施工队进行过告知,甚至有的还有罚款,暂时看不出来他们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而且他们的行为跟事故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主观上也缺乏认定刑法意义上过错的依据,所以如果说要追究他们刑事责任,可能条件就不太符合,
车开烂才懂:高速犯困无需喝红牛,教你个“笨”招,防困、止困
如果因疲劳驾驶而导致了交通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涉事驾驶者还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疲劳驾驶有多可怕?驾驶动作失调长时间驾驶机动车,使驾驶人肌肉的收缩调节机能降低,致使操作动作节律失调,动作的自动化程度降低,准确性下降,有时发生反常反应。例如在遇到紧急情况下,把油门当刹车使用等,严重威胁到行车安全。注意力...
11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孩后续:无歉意,赔偿30万,警方撤案
警方对于该案的处理结果,虽然让人感到无可奈何,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男孩确实符合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年纪,所以警方撤案处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女童家属想要讨回公道,只能从民事赔偿方面入手,虽然男孩家赔偿了30万元,但不代表可以了结此事,女童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民事赔偿。
刑民交叉 | 以反电诈法第四十六条起诉卡农索赔是否合理
▲帮信罪侵害的法益是公共秩序或者司法秩序,并未直接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所以法院无法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以及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帮信罪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互为统一,但又各自独立。既然刑事程序中没有解决被害人被骗资金的问题,被害人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