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遗嘱给部分子女房屋,其他继承人不愿配合过户怎么办
-法院明确指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应以获得财产为前提,其他子女不能以未获赠与为由免除赡养义务。这为律师处理遗产继承纠纷中赡养义务与遗产继承的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苏雨慧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吴霞未撤销赠与,使得赠与协议在吴霞去世后转化为遗嘱。律师应向当事人解释,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与遗产继承并非...
奉法??思进 | 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宅基地使用权,子女能否继承?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建设,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相关法条《中...
“外嫁女”无权分配土地收益? 检察机关为她们撑腰
2020年5月,该村民小组在研究河滩地出租收益分配方案时,集体决议“家里有两个子女的,出嫁女户口无论迁不迁出都不参与分配”,因史某某家中还有一个姐姐,史某某因此未能参与该村民小组集体河滩地出租收益分配。史某某就此事与村民小组多次协商未能得到解决。2020年7月,史某某向阆中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
事关密云宅基地确权!速看!|档案|建房|集体经济组织_网易订阅
提交材料(1)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强化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更是维护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密切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
江苏淮安中院发布2023年度保护妇女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受“妻从夫居”传统婚嫁习俗影响,农村妇女在离婚后,依法实现上述权益往往面临现实困难。本案钱某未将户口迁入夫家,房屋、土地征收时,又因离婚未及时...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四)独生子女家庭中,独生子女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五)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宅基地分配资格条件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应当按照“以成员认定、以户取得”的原则,不以户籍分户登记作为宅基地分配的前置条件。具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农村村民...
农村宅基地18问(从未如此详尽)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无论是村委会分配、继承、赠与、分户等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只要是空闲地或房屋建设未竣工的,都不准发证。14.“小产权房”可以发证吗?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批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没有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
“案”说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的五个常见问题及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条规定了遗赠制度。简单说,遗赠就是被继承人采用订立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于死后赠送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05、多子女家庭中,部分子女仍与父母为同一农户家庭,且未另行分得新宅基地...
...承包地|土地权属|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不动产确权|集体土地...
0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也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丧失。当事人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其与争议土地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案例文号:(2017)最高法行申67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