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凭证入账不被认可,资源回收企业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再生资源企业通过诸多方法尝试缓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但都存在不少涉税风险:部分回收企业为解决增值税进项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自第三方处取得发票,引发虚开、偷逃税风险;部分企业承担全额缴纳销项税的增值税负担或者选择增值税简易计征,在企业所得税上以采购废旧物资时自制的凭证及配套的采购合同...
废钢行业迎利好!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二是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三是国家电网公司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用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允许国家电网所属企业直接向发电用户开具普通发票;四是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畅通以旧换新链条,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有序落地
目前,从事社会化资源回收的前端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资源回收企业由于缺少“第一张发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实施“反向开票”后,若开具专用发票,在“征扣税一致”原则下,实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其...
“反向开票”会如何执行?废钢企业应如何操作?这篇都讲到了
无法抵扣进项,势必带来成本的提高;而按照5号公告的规定,准入企业可以直接向个人“反向开票”仍然能满足40号公告中即征即退的要求,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只需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就能“反向开票”,并且准入企业给个人开的发票既能核定成本,也能抵扣进项。
刚刚!税务总局发文: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实施办法
——明抵扣。目前,从事社会化资源回收的前端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资源回收企业缺少“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实施“反向开票”后,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若开具专用发票,在“征...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
五、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开具什么发票?答:考虑到纳税人需要发票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还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实际情况,因此,如资源回收企业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选择适...
“反向开票”将推动废钢铁行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实行反向开票,通过税收政策的规范,适用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更加有效地推进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告对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提出了建立收购台账要求,对回收业务真实性负责,严格进行税前扣除管理等要求。对于废钢回收企业来说,既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反向开票”,又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反向开票”,无需...
“反向开票”新政下,用废企业调整业务模式需关注的四个要点
40号文有效回应了回收企业增值税税负过重的问题,但未解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加之部分地方明确不允许回收企业自制凭证入账,40号文在实践中的适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近日落地的《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明确...
粤学习:税务总局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实施办法 为企业...
——明抵扣。目前,从事社会化资源回收的前端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资源回收企业缺少“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实施“反向开票”后,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若开具专用发票,在“征扣...
“反向开票”推动废钢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废钢出售者的个人所得税予以了明确,可大幅提高其规范意愿。废钢铁回收的从业人员以家庭作坊为主,大多数没有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意愿和能力,多以“钱货两讫”的现金交易为主,回收加工企业很难从其取得“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凭证。大额的现金交易也使回收端从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