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明确:企业负责人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
4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4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4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5、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解析...
具体来看,张瑞庭表示,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满足规定要求,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严肃追究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责任。在部门责任落实上,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切...
...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其中提到,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以下为全文:关于防...
【治本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任务
1.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
八项硬措施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必须到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履行法定职责,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
关于印发《2024年阜新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辽矿安〔2024〕5号)要求,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制定了《2024年阜新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
国新办举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已经公开发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公布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鉴此,《条例》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二、巩固和确立煤矿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基本框架《条例》在充分吸收《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以“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为基本框架的煤矿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