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四)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
金安国纪: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4、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5、保证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具体借款合同中未明确抵押,债权转让后,抵押人继续承担抵押责任
审查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担保额度有效期,审查债权大小、确定时间,当事人抗辩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审查诉讼时效,综合多种因素认定。阅读提示:在最高额抵押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同时享有多项最高额抵押权、多项债权,当事人将部分债权转让之后,新债权人与某一抵押人可能就最高额抵押是否应当为该债权提供担保产生...
??尹潇涵|论登记在保理债权取得与清偿中的作用
民法典民法典第768条规定,已经登记的保理人优先于未登记的保理人取得保理债权,均已登记的,保理债权由登记在先的保理人取得。从事后裁判的角度来说,该条款的法律效果较为清晰,即令最先登记的保理人取得保理债权,但学界对实现该效果的法律构造依然存在不同认识。“受偿顺位说”认为,该条规定的是保理人的受偿顺...
...民法典》视域下股权让与担保的认定标准兼论股权让与担保债权...
3股权让与担保区别于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传统的担保形式,属于非典型担保。股权让与担保通常是因为公司有融资需求,但因缺乏足够担保物,获取银行贷款难度很大,故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融资工具。具体来说,股权让与担保的融资行为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交易步骤: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及以...
债务清偿顺序与优先权解析:债权人必知的权利与顺序
不同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次序(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登记的自愿抵押权与质押权以两者的设立先后顺序定优先。这些规则有助于确保债务清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在特定情况下,如企业破产或个人债务纠纷时,了解这些规则对于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的...
最高法院:执行程序中,担保债务是否适用主债务因破产受理停止计息...
1.作为债权人:在有担保的债权中,主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在向主债务人申报债权的同时,仍可请求担保人清偿,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导致对担保人执行程序的中止。2.作为担保人:在主债务人破产后,如债权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则可主张担保债务适用主债务因破产受理停止计息的规则来减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同时,担保...
破产程序中税收优先权 与担保物权的冲突与适用
所谓税收优先权,是指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收与其他未偿债务同时存在,且其剩余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税收可以排除其他债权而优先受偿的权利。《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
周光权:担保真实足额与骗取贷款罪的界限
所以,仅站在事前的角度,认为借款人提供了真实足额担保,就不可能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可能具备其他严重情节,显然是一种比较片面的主张。此外,在具体案件中,抵押物、质押物可能无法拍卖、变卖,因此,无法实现债权人所谓优先受偿的权利;金融机构可以取得抵押物、质押物,但抵押物、质押物本身完全可能不是金融机构...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二)为委托贷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受托人名下;(三)担保人知道债权人与他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二)解读本条主要针对并适用于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的担保物权的受托持有情形,即因债权人与他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导致登记的担保物权人与实际的担保物权人不一致的情况。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的担保物权,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