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权威解读沈阳最新社会救助政策,7月1日起——
答:您的二姨户籍如果在沈阳,直接向社区申请即可;如果户籍不在沈阳,您妹妹的户籍在沈阳,可以按照您二姨与本市户籍家庭成员长期共同居住生活,以共同家庭成员身份,由您的妹妹作为主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提出低保申请;如果您的二姨和妹妹一家都不是沈阳户籍,可以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我们沈阳市出具相关的协查材料,配合您...
沈阳发布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执行!
(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
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上调 最高涨了234元
4月26日,我们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自2024年5月1日起,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上调。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23.5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785元,上涨161.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
辽宁省暨沈阳市举行“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
新华网沈阳10月22日电(记者白涌泉)21日,辽宁省暨沈阳市“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在沈阳市举行。“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以“全民参保、共享美好”为主题,广泛深入普及社会保险政策,让广大经营主体、人民群众了解和用好社会保险政策、增强社会保险意识,更好享受社会保险服务。在启动仪式现场,省、市两级人社部门...
沈阳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解答来啦→
7月10日,沈阳日报社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沈阳市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从7月1日起沈阳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沈阳纳税人,这笔钱可以领了!今年新增这些优惠!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1)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3)符合条件的企业...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沈阳2024年新政策发布!
下一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结合“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继续通过“三直一快”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奖励、补贴来了!沈阳出台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
这次出台的《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商务部门在“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方面有哪些安排和举措?答市商务局副局长冯亚赛: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市商务局抢抓近期国家、省、市利好政策密集出台的窗口期,大力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加强电商零售企业培育、鼓励“老字号”企业发展,在政策兑现上也...
清风拂面 沈阳劲吹惠企暖民政务新风
区纪委监委、区营商局在该中心树立特色“学雷锋”标兵岗位,设置“雷锋志愿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帮代办专窗”等特色专区,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婚姻登记、出入境等窗口实现“365天不休息”,综合受理、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窗口,双休日不休息。
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沈阳发布20条政策举措!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沈阳市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8日沈阳市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