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执行!
(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
沈阳5月1日起执行!这笔钱有调整
(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
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调整
沈阳市最新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
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上调 最高涨了234元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23.5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785元,上涨161.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19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890元,上涨171元...
沈阳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8批)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3日沈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地址、电话序号县区地址办公电话1和平区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2沈河区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24843636-3173铁西区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124皇姑区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沈阳市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公共业务办理指南之一:网上办事大厅...
沈阳市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公共业务办理指南之一: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第一章使用说明一、单位网厅使用(一)使用说明1.百度搜索“辽宁人社”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218.60.150.1:8081/ehrss/login/跳转到登录页面)2.进入辽宁人社官网后,点击人才服务专区,进入辽宁政务服务网...
市失业保险中心“钉钉子”三桩事
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失业保险经办工作,为全市6.1万户参保单位、143万参保职工、3万余名失业人员提供服务,中心党员干部把“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作为座右铭,大力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为服务对象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力打造服务民生的“红色堡垒”。
沈阳皇姑区发放稳岗补贴3794万元
沈阳皇姑区发放稳岗补贴3794万元5月6日,记者从皇姑区人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皇姑区为符合条件的443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约3794万元、惠及职工近6万人。据了解,该区人社局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变“企业找补贴”为“补贴找企业”,开启主动服务模式。安排专人分班分组与区内近7000户中小微企业取得联系,宣讲政策,...
【关注】沈阳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记者11月2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沈阳市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本次失业保险金调整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
沈阳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补助金标准来啦!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分中心副主任刘彬推出系列新举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实实在在地帮助失业人员等群体解决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生活困难,沈阳市人社局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新举措。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