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军服 最高罚10万元
2009年12月22日 - 新浪新闻
12月9日,长春警备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长春市军服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将从12月下旬开始至2010年1月底,对长春市服装市场、劳保用品商店、重点服装生产企业和军队内部进行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理。昨日,高金龙对此行动进行了解读,希望广大市民、厂家和商家能够严格遵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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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长春警备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长春市军服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将从12月下旬开始至2010年1月底,对长春市服装市场、劳保用品商店、重点服装生产企业和军队内部进行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理。昨日,高金龙对此行动进行了解读,希望广大市民、厂家和商家能够严格遵守《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