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赫山区法院判决一起因相邻关系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
一墙之争,古有清朝著名宰相张英宽容大度化纠纷的典故。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兰溪人民法庭审理并判决了一起同样因“墙”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即原告喻某某诉被告叶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基本案情:被告叶某某与案外人熊某某家相邻,原告喻某某系熊某某的女婿。2023年4月15日上午,被告在自家地坪砌围墙,熊某某认为...
...| 夏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同村村民争执致伤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
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作为同村、同组村民,理应和谐共处,但二人因琐事没有理智处理,导致矛盾升级,发生肢体冲突。公民的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某锁在纠纷中致伤原告李某兰,证据充分,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到原、被告的过错和案件的社会效果,原告对自己损害结果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酌定为35%的责任,...
...人民法院刘集人民法庭庭前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刘集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地邻关系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有效化解了邻里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颜某甲、颜某乙、颜某丙系亲戚关系,原告与三被告因家属遗体火化事宜产生争执,发生打架行为,给双方造成身体伤害。报警后,派出所依法对原、...
盘点167宗涉游乐场所健康权纠纷,近四成伤者不足8周岁
经分析,导致原告受伤的原因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为经营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设备缺乏维护、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安排工作人员巡逻、在游客可能发生危险时未进行劝导和制止等;二为同在游玩过程中的人未注意及时避让;三为未成年的监护人未尽到监管义务;四为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和防范义务。从原告受伤的责任认定情况...
全国法院: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纠纷裁判规则
1、指导案例141号:支某1等诉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裁判要旨:消力池属于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共场所”。消力池的管理人和所有人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造成自身损害,请求管理人和所有人承担赔偿...
...该如何承担见义勇为者的损失?——黄某诉徐某等七人健康权纠纷...
宣威法院认为,被告徐某以其行为直接侵犯了原告黄某的健康权,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因被告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院判决由徐某的监护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赔偿黄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4024.61元。
...野泳闯祸家长担责 灌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
12月13日,灌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引发的涉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6月4日16时许,11岁的小宇与几个朋友到水车镇水车村水车大桥下的河流游泳。12岁的小元玩闹中将小宇等人抱入深水区,造成小宇等人溺水。后小宇等人被水车中学学生救起,并送医抢救。10月13日,小宇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元及其监护人赔...
男子持异物猛砸妻子头部,摔手机殴打儿媳,警方:因家庭纠纷引起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人们最温暖的港湾。然而,有些家庭却因为各种原因发生了悲剧。近日,湖南衡阳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家庭暴力事件。一名男子因为家庭纠纷,竟然持异物猛砸妻子头部,还摔手机殴打儿媳。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也引起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深刻反思。据媒体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8月11...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33条裁判要旨
13、参考案例:鱼塘经营者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造成死亡事故发生的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杜某辉、黎某诉杜某兰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裁判要旨:鱼塘的经营者作为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对鱼塘的管理存在瑕疵,对鱼塘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尽安全提醒义务,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对鱼塘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养老服务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涉养老服务民事纠纷典型案例案例一养老机构与第三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诉某养老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案例二养老机构未进行适老化改造造成老年人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马某某诉某养老中心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