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周报149|民商思维的切换:商法的体系化、法典化
1.商法典立法争议:文章指出,有观点认为在民法典采纳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制定商法典;同时,随着“解法典化”运动的发生,商法典失去了其“中心地位”。2.民商合一国家的商法“再商法化”:在采纳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国家,如意大利和巴西,商法“再商法化”的实践是为了解决统一民法典在规范商事关...
龙卫球:《民法典》背景下民商法发展空间与路径研究 | 政法论坛...
我国民法典作为一部面向当下的21世纪民法典,置身于更加复杂的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语境,以民商合一为体例,采取了不同于传统民法典的特殊开放体系,较好地克服了形式化封闭体系的弊端,为后续民商法发展预留较大空间。申言之,我国民法典在体系设计上,在采用概念形式化体系的同时,不仅采取了宣示目的、明确原则、介入功能...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5期要目
内容提要:商事外观主义在概念构造上与民法外观主义一致,因而被定位为一项例外的矫正法措施,《民法典》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更加剧了这种法理认知。但商事外观主义的特殊性应主要基于其内生机理,集中于商法基本价值追求、归责原则、主体能力等方面。商法对于效益价值之追求以及风险责任分配的特点,使得商事外观主义在外观事实...
以中国话语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确认环境权
吕忠梅,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要著作有《梦想与行动:中国环境法典之证成》《环境法新视野》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全国人大代表江必新:采用民商合一体例 民法典出台后要进一步清理...
从人类最早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开始,包括之后的罗马法,都是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虽然从法国民法典开始,到德国民法典,再到日本、韩国的民法典,都采用的是民商分离的体例,但是后来意大利、荷兰及其他一些国家,又重新采用了民商合一的体例。我国从民国时期开始,到后来制定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再到这一次的民法典,...
《民法总则》民商合一中国模式之检讨
民法典“开山之作”《民法总则》出台后,一般认为我国的民商合一模式可谓基本定型,因为民法典编纂贯彻民商合一体例的主要标志体现在民法总则的内容构造与规范选择上(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在此意义上,《民法总则》可谓在世界范围内的最新一次尝试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但《民法总则》最终写入的商法规范总体上是极少的,某种意义上可谓最低限度的...
中国民商法典编纂中对人身权制度的整合与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并将之付诸法典编纂实际,知行合一,凝聚心力,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典“人身权编”草案建议稿》(黄河版),以尽自己的匹夫之责与学术之义。若许春秋思想百家之争鸣、盛唐大度包容之胸怀、明清盛世时期之气度,有罗马、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泰国等民商...
这将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每一条都与你息息相关!
同时,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
民法总则的制定应体现民商合一体制
民商合一体例并不追求法典意义上的合一,其核心在于强调以民法总则统一适用于所有民商事关系,统辖商事特别法。一方面,通过民法总则的指导,使各商事特别法与民法典共同构成统一的民商法体系。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各组成部分及对商法规范的高度抽象,诸如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
关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
制定民法典首先要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立法体例和法典结构。各国制定民法典,有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两种体例。所谓民商分立,指在民法典之外,再制定一部商法典。19世纪进行民法典编纂的国家,如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均有民法典和商法典,其中商法典为民法的特别法。所谓民商合一,是20世纪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