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进路探索及裁判规则构造 | 至正-法律研究
而从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中的“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无偿设立”之表述,亦可证我国的居住权制度基本延续了古罗马的制度内核,并呈现“主居住保障,次投资消费”的特征。3.人身专属性人役权系指为特定人的方便或利益而利用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的物权。因居住保障的对象通常特定,故罗马法将居住权纳入人役权之...
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我国民法典将居住权确立为用益物权,分为人役型和用益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原则上也不得出租,一般无偿设立且期限较长,但也赋予当事人可以对居住权内容进行约定的权利。虽然民法典对居住权的移转和流通进行了严格限制,但强制执行并不以当事人之意愿发生转移,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往往违...
一家三代“争”房产,所有权&居住权,法院这样判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上述规定,居住权必须订立书面的合同,同时居住权以...
房子不是你的,你也可以住,只要有了居住权
“因而,罗马法中的居住权具有扶弱、施惠的功能。”张晓菊表示,通过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可以看出,设立居住权是以无偿设立为原则,有偿设立为例外。“原则上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张晓菊说。(完)举报/反馈发表评论发表设...
删去耕地不得抵押规定明确居住权无偿设立
而房屋租赁是合同法问题,虽然有租赁权,但仅仅是一个债权,而不是物权,租赁合同是有偿的(www.e993.com)2024年9月22日。但是居住权是物权,需要进行登记,可以产生对抗其他权利的效力。“设立居住权的时候,双方的经济实力一般是不对等的,是强势一方给弱势一方设置居住权,因此要求无偿也是有道理的。”杨立新补充说。
一“典”就懂(五)| 为什么说居住权人只能是自然人?
这个问题应当区分居住权是有偿还是无偿设立两种情形。在商业投资领域等有偿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因客观原因导致住宅灭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居住权人可以不再支付剩余期限内应当支付的居住权价款。已经支付的,可以请求返还。此时,不发生所有权人以所获得赔偿金向居住权人赔偿的事宜。而在无偿设立的情况下,因居住权人...
什么是“居住权”?
●无偿(准用赠与合同规则)●有偿(准用双务合同规则)2遗嘱方式●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前提在于房屋能正常分配3裁判方式●适用物权编和婚姻家庭编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居住权让住有所居不是梦
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的美好愿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检察官助理赵格说,为了方便让人们理解记忆,她还专门编了一段顺口溜,“依法设立居住权,有偿无偿可约定;合同得是书面订,遗嘱设立也可行;申请登记不可缺,转让继承不可取;买房需查居住权,卖房不破居住权;合法占有加使用,住有所居不是...
居住权是啥?您需要了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为无偿设立,居住权人不得出租该房屋。房屋所有者也可以约定有偿设定居住权、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房屋所有者可以设定他人终生拥有居住权,也可以设定期限。但居住权人不得转让该房屋,其子女也无权继承该房屋。适用场景:上述场景中,如张先生未在居住权合同中明确约定李女士可以转租,则李女士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