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黔微普法AI帮帮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不可继承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
人民法院案例库规则详解:婚姻家庭纠纷(七)
根据2018年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及《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
关于被继承人生前财产转移性质的认定
另外,根据我国《公司法》、《著作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权利、著作权利、土地承包收益等特定类型的财产性权益亦可以继承。2、构成遗产的基本要件。一是遗产的主体必须为自然人,法人等其他民事主体不存在继承问题;二是遗产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财产为限,公民死亡前的财产不能称其为遗产;...
法官说法丨村委能否收回服刑和去世人员承包地?
法院经审理认为,承包期内,作为户内成员的原告闫某服刑,但其并未丧失村民资格;承包期内,原告妻子去世,但该户并未消亡,不存在收回承包地的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被告村委收回原告家庭户的4亩承包地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原告归还4亩承包地。被告村委收回原告4亩承包地,导致...
【三强三优】守护土地承包权,这份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实际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仍然存在,只有当该农户全部成员死亡时,承包合同终止,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土地收回。
以案说法丨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知识
周加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死亡,只是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发生继承的法律问题,承包经营权本身并不产生继承的问题,而是产生能否继续承包、由谁继续承包的问题(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具体来说,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即家庭承包和其他...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郭某乙(已死亡)取得该涉案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建湖县人民政府确认。其取得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时,郭某甲、胡某系家庭共同成员,是承包经营权的共享权利人。郭某乙死亡后郭某甲、胡某作为权利人提起诉讼...
婚姻与家庭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42条指导意见
15、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成员死亡时,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第40辑)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3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
承包人死亡后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
对于家庭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载明了各个家庭成员都有一份承包地,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各份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应属于个人的遗产范畴。土地征用补偿款系承包经营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依法予以继承。
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是否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