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陆丰乌坎村权属清楚的土地完成确权登记发证
乌坎村和相邻村的土地权属争议,就通过这个“1+7+N”平台来协商解决。按照“1+7+N”平台,各村约定按照协商优先的原则,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尽可能通过自主协商解决争议;确实协商不成的,经有关各村同意,申请行政调解或其他调解;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再由政府作出裁决处理;对政府裁决处理不服的,还可以申请行政...
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2024修正)
第十七条林地和林木权属均有争议的,可以按照林地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林木权属分离的原则进行调处,其中一项权属确定后,不影响其他项权属的调处。属于人工种植的林木,种植管护期间林木权属未发生争议的,应当维护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仅对争议的林地权属依法调处。第十八条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仅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转发省侨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垦总局关于国有农场土地确权与登记...
(七)国有农场因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权属资料不全或失散,而农场土地权属无争议的,可由农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权属证明,作为确认国有农场土地权属的来源依据。(八)国有农场的土地权属和界线明确,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土地被其他单位和个人挤占使用的,原则上应予退还。确实一时难以退还的,可在确认国有农场土地权属的前提下...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路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土地权属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如果争议主体起诉的话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所以,申请政府裁决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而自主协商解决则贯穿整个争议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2024年)
第四条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行调解、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林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设立的管理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排查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情况;对可能发生...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4部门 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建筑物超出批准宗地界址线,房屋已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现状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补办协议出让手续(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房屋未登记的,如属政府原因,经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确认后,且超占土地为建设用地,可在保持土地面积不变情况下,通过调整用地界线处理,确因实际情况不能调整的,超出用地面积在6亩以内...
涉及土地的纠纷都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吗?
排除妨害纠纷是在明确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前提下,占有人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受到他人妨碍。这种情况可请求法院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之行为或事实的纠纷,这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但如果土地权属并不明确,就需先明确土地到底归谁所有或使用。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裁决,属政府职能范围内,政...
农转非、村改居...集体土地转国有,这些做法可行吗?
土地登记发证后已经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政策解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6.《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
不动产一问一答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6.《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