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锐 曹瑞璇|职业打假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与界定研究
从形式上看,职业打假行为是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之间的普通商品买卖合同引发的消费纠纷,继而启动自力救济或行政救济措施的行为,该系列行为影响的社会关系主体除包含职业打假人、经营者以及市场监管部门三方外,还可能包括普通消费者。(1)职业打假人与经营者的买卖合同关系本质上,职业打假人与经营者之间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被害人陈述的质证要点
被害人陈述,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一般包括对被害事实、犯罪经过、犯罪场所与环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体貌特征等与犯罪有关的事实的陈述。在刑事案件中,法人可以作为犯罪的主体,也可以作为被害的主体,...
刑事案件中自首认定的82条裁判规则
明确、紧密的联系,依据当时证据,行为人作案的可能性已经大大提高,达到了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程度,能建立起这种联系的,行为人就属于犯罪嫌疑人;建立不起这种联系,而主要是凭经验、直觉认为行为人有作案可能的,行为人就属于“形迹可疑”。
...车浩、时延安、田宏杰等:利用银行系统漏洞获取财物行为的辨析
(2)行为人用账户里的虚拟黄金套取涉案800余万元的行为性质是什么?如果认为行为人已经实际占有了其账户里的虚拟黄金,由于其属于被动取得,系银行错误地将大量虚拟黄金额度转移给行为人,那么,行为人将案涉黄金额度变现,由于已经形成“黄金-现金”之间的对价,因而不能构成诈骗罪,也不能构成盗窃罪。而如果认为行为人只是...
陈禹橦:类型事实区分视角下行刑交叉案件刑事违法性的判断
第一,我国行刑交叉类型事实与域外探讨的行政不法、刑事不法问题的关注点并不完全一致,不宜直接借鉴域外行政犯理论探讨我国的行刑交叉类型事实中刑事违法性判断问题。例如,德国的行政犯概念是为了在立法上将违警罪、秩序违反行为除罪化而提出和发展而来的,所谓行政犯和刑事犯的区分实质是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区分;日...
论醉驾行为限制入罪的应有实体路径
上,犯罪构成是形式与实质的有机整体,不是几个要件的简单相加,如对甲故意刺死乙的行为,若不基于主观与客观、形式与实质的有机统一评价,就难以作出确定性判断,因为这既可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也可能因是正当防卫、依法执行枪决等而不构成犯罪,还可能因犯罪客体原因而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或抢劫罪或绑架罪或强奸罪等...
75号咖啡丨从“第64条”看刑法中的作案工具
犯罪完成后,如果行为人为了逃避抓捕、窝藏赃物使用的工具是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属于作案工具,除非构成新的罪名,如转化型抢劫罪或洗钱罪。狭义上理解,我同意刚才孙检察官和谢庭长讲的,作案工具应当对犯罪具有关联性的实质性作用,对危害结果发生具有因果关系,认定需要考虑犯罪性、功能性、关联性和比例性等要素。
依法不认定为犯罪或者不按犯罪处理的26种情形
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可能改变你一生的48条法律常识
如甲和乙共谋抢劫,中途甲肚子痛离开,乙单独抢丙成功。此时,甲虽然没有实施抢的行为,但是会和乙一样承担抢劫罪的责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谱。34、没收财产你每次看电视,看到xx犯罪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你觉得你懂它的意思吗?这里的没收,是没收的合法财产,而犯罪所得的财产在判刑之前,已经全部予...
75号咖啡丨药品还是毒品? ——涉麻精药品类毒品犯罪的司法适用
毒品犯罪历来是刑事打击的重点,但近年来毒品类型更新迅速,已从传统的冰毒、海洛因等向合成大麻素类、哌醋甲酯、咪达唑仑、三唑仑等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转变。麻精药品兼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医疗目的认定等会直接影响罪与非罪,与传统毒品犯罪的差别也会影响罪...